港版国安法︳外交部:中央有权立法 保人权促繁荣有利保障投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月式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订立“港版国安法”,但香港就国安法的立法方式有不少疑问。外交部今日(10日)撰文回应当中6点质疑。
外交部强调,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有最大责任,中央就算有授权予香港自行立法,亦不改变国安立法为中央事权,又指国安立法将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国安法执行严格依法,不会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香港有更完备的法律体系、更稳定的社会秩序、更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有利于维护香港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
外交部在官网发表的文章引述中国宪法第31条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而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需要,履行维护国安的宪制责任,包括制定与香港有关的国安法律,构建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文章指,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形势所迫,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又提到特区完成23条立法,实际上已很困难,加上反修例事件严重损害法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外交部表示,全国人大有关决定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故立法不影响“一国两制”。
外交部强调中英联合声明没条文赋权英国监督香港
英国外相蓝韬文(Dominic Raab)日前扬言,中国订立港版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外交部反驳该论述指,随1997年香港回归,《中英联合声明》所规定与英方有关的条款已全部履行完毕。外交部解释,《中英联合声明》共有8条正文和3个附件,当中提到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规定英国将香港交还、中方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的原则阐述及具体说明、回归过渡期有关安排、有关实施和生效的条款等。外交部强调,《声明》没赋予英国在香港回归后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和干预香港事务的权利。
外交部又指,国安法立法后,国家安全有保障,社会才会安定有序,香港的繁荣稳定才有基础;反之,香港在国家安全性漏洞百出,社会动荡不安,投资者的信心必受严重影响,形容修例风波令香港失去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地位。
外交部特别提到,澳门特别行政区2009年按《基本法》第23条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后,十年间GDP增长了153%,游客数量增长了81%,总体失业率降至十年内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