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同属“国家公务人员”?刘兆佳:不能公开挑战中央权威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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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7日)出席民建联政策咨询系列圆桌会议时表示,公务员是政府骨干,公务员在“一国两制”下,既是香港特区的公职人员,亦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公务员在制定政策时想思考其两重身份。
有公务员团体对局长的说法表示不理解,关注公务员体制会否有所转变,促请当局进一步指明。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由中央政府任命的问责官员所制定的政策必然符合国家利益,公务员作为执行者只能贯彻执行特区政府及特首提出的政策,“唔能够另搞一套,公开用公务员身份反对特区政府,或做任何事挑战港府及中央权威,损害国家尊严。”

刘兆佳指香港并非独立国家,而是中央政府辖下的特别行政区,因此作为香港政府公务员效忠对象自然亦包括国家。(邓倩萤摄)

刘兆佳解释,所谓“国家的公务员”并非“由国家聘请的公务员”,他指香港并非独立国家,而是中央政府辖下的特别行政区,因此作为香港政府公务员效忠对象自然亦包括国家。

刘兆佳续指,回归后香港的宪制跌序由国家宪法及基本法组成,并非有些人以为香港公务员只需要效忠基本法,中央政府一直要纠正这种想法;应用在公务员身上,作为国家的公务员需要尊重国家宪法,不可作出损害国家主权及利益的事情,包括叛国、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

他认为,国家对特区公务员并无具体要求,因为中央政府已确保主要问责官员会效忠国家,其制定的政策亦必然符合国家利益,公务员作为执行者只能贯彻执行特区政府及特首提出的政策,“唔能够另搞一套,公开用公务员身份反对特区政府,或做任何事挑战港府及中央权威,损害国家尊严;视野不能局限在特区之内,所以考虑到其行为对国家造成的冲击。”

刘兆佳又提到,过去反修例风波期间有公务员公开反对政府政策,但当时港府没有胆识处理,日后在新的大环境下,若相同情况再出现,相信政府会强硬应对,不会坐视不理。

梁筹庭促局方清楚交代所谓“国家的公务员”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对聂德权的说法表示不理解,他关注公务员体制会否随著有新称号而要转变整个服务条件;又指如果涉及修订现有的《公务员条例》,他担心会令公务员无所适从,希望局方清楚交代。

梁筹庭认为若有关身份属于政治上的称号则“无得讲”,亦无所谓,因为香港是中国的附属地区,当局要改变公务员称号亦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