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议政引述纪录:中联办与特区无从属关系 忧争议损投资者信心
港澳办及中联办近日分别就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问题,公开批评主持选主席程序的议员郭荣铿,引起“干预”争议。中联办其后表示,其代理中央行使权力,亦不受《基本法》第22条制约,并不存在干预问题,引起另一场政治争论。
专业议政立法会议员昨日(29日)约见传媒,详细解释民主派的更多理据。他们引述首任中联办主任姜恩柱、中联办前法律部部长王振民的说法,指出中联办与香港从来没有从属关系,“监督权”也无从说起。
会计界议员梁继昌相信,如果中联办“获中央授权”,就可对本地政治行使“监督权”的逻辑成立,会引伸出许多严重后果,包括利用此权力影响司法人员的任命、公务员的任职等,并且相当有可能影响国际投资者在港投资的信心。
引述姜恩柱:中央“决不干预”特区自治范围内事项
教育界议员叶建源指出,中联办全名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连名字都表明他们的职能是联络,而非代表行使监督权力,质疑这并非名正言顺。他引用姜恩柱于回归初期的说法“新华分社将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不干预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又指中联办“主要负责各项联络事宜”、与特区政府“不存在隶属关系”。
2000年的《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亦提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基本法和当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处理与联络办公室职责有关的事务时,可与其联系。”因此叶建源认为,文件已清楚写明中联办的职能,是联络为主,官方的五大职能中也没有写到“监督权”。
叶建源引述《基本法》第12条指,香港是中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他指“直辖”不是简单的“管辖”,直接的管辖,即中间再没有其他机构,如中间其他“代表机构”也可以影响特区施政,那就不是直辖。
引王振民“工作原则” 中央、港澳办、中联办均不应干预
叶建源引述王振民的著作《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指出港澳办、中联办这些处理香港事务的部门,有4个工作原则:遵循“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指导方针,“一国”与“两制”要相辅相承;严格依法办事;吸纳特区的参与;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和共同发展。其中在第4点,王振民提出中央要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贯彻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原则,决不干预特区按照《基本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他指,这些原则不止是形容中联办,就连港澳办和中央政府也在范围中。
梁继昌:引发国际投资者信心危机
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指,今次事件影响非常深远,当特区政府动𫐄将一些本地足以自行管理的事务,上升至“中央行使监督权”,日后不单中联办,即使是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也可以随意插手本地事务。卫生服务界议员李国麟批评,特区政府只懂附和中联办,等同“中门大开、引火自焚”,他又质疑,当特区政府带头破坏“一国两制”,日后会否连日常施政如防疫抗疫,都要中联办过问。
梁继昌指出,《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政治体制包括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域组织、公务员,如果中联办对香港政治体制有“监督权”,日后讨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随时中联办也可过问。公务人员行为如不符北京旨意,随时也可被撤换。
他又指,对于国际投资者而言,当商业纠纷双方涉及外商与内地企业时,到底他们还可否保持对香港司法系统、专业服务的信心,那是一个疑问,而他确实听过有外商有担忧香港的营商风险。梁继昌认为,是次事件的后果可以相当严重,不下于去年的《逃犯条例》。
要改政策就要上人大层面 宣布一国两制死亡
被问到是否因为中央眼见香港近年政治局势改变,中央也改变了对港整套态度,包括中联办的角色。梁继昌回应,如果北京要改变整套对港的政策,就应交上人大层面改变国策,说得清清楚楚,连带整部《基本法》都修改掉,但这等同直接宣布“一国两制”死亡,国际社会不会再相信香港实行“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