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商户申领零售业资助计划 无须更改商业登记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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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早前政府宣布成立“防疫抗疫基金”,并在基金下推出300亿元“零售业资助计划”,让零售商户领取津则。有关计划推出后,不少商户到税务局申请商业登记或更改商业登记证所述的业务性质为“零售”,以申请资助。政府发言人今(2日)表示,计划并无要求申请零售商户的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必须注明为“零售”,故商户无须为申请计划而更改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政府强调,申请商户必须于本年1月1日前已从事“主要及实质零售业务”,计划会按照商户提交的证明文件考虑其资格。

政府发言人表示,计划并无要求申请零售商户的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必须注明为“零售”,故商户无须为申请计划而更改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资料图片)

发言人指,政府在考虑申请商户是否为主要及实质业务为零售的实体商店时,会因应申请商户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如店面近照、强积金供款结算书、租单、水电费帐单等,按个别个案的情形作全盘考虑,以决定是否符合计划资格。

发言人又称,如有关的商业登记资料曾于短期内更新,政府会联络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及文件,有关申请的审批工作或会因而延长。政府提醒,如有任何人蓄意提交失实或误导的资料以企图获取资助,将会转交执法部门调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