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府50亿助建过渡性房屋 议员批假手团体 忧减慢速度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天(6日)召开长达7.5小时的会议,审议多项拨款项目,包括“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资助计划”拨款、“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等。政府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50亿元拨款,推出资助计划,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不少议员质疑政府为何交由10多个民间团体接手兴建,而不是由政府自行兴建,忧虑令兴建速度减慢。
亦有议员担心,兴建过渡性房屋的土地用途,是否变相令土地变成熟地,令发展商日后更易申请在有关土地建屋。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强调,有关土地的用途不会改变,只是在土地数年后作其他用途之前,善用有关土地。
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指,相信过渡性房屋的拨款会获大部分人支持,但不少议员意见相近,批评政府为何“出钱不出手”,担心如果政府不出手主责兴建,项目有机会不达标,又问政府有关房屋的申请及审批由谁负责?
苏伟文回应时强调政府有承担,“并非不愿落水”,更已经“水浸心口”。他又指,审批工作将由民间团体负责,但政府会提供审批上的指引,例如申请人要轮候了公屋3年或以上等,而项目具体由民间团体营运,但每年都要向局方提交报告。
工联会麦美娟亦质疑,由民间团体兴建过渡性房屋,只是得到政府的金钱与技术支援,速度是否做得到如鲤鱼门兴建的组合屋检疫中心那么快。苏伟文表示,检疫中心的兴建速度,不可与过渡性房屋相提并论,例如长久居住的排污等生活,但他强调,局方已清楚议员对兴建速度的关注,会研究如何再加快、压缩兴建速度。
民建联刘国勋问及过渡性房屋的合适土地,如果原本适合作房屋供应,日后可否变成熟地,兴建永久性房屋。苏伟文解释,规划土地用途需要长久的时间,而一些本身将兴建公营房屋的用地,是利用其仍未能够用于已规划用途前的时间空档,兴建过渡性房屋。
至于兴建过渡性房屋,会否令土地日后更易符合建屋的城市规划条件?苏伟文强调,有关项目不会对将来的申请,构成任何帮助。
被指“美化㓥房”花费过高 局方澄清上限20万元
议员何君尧质疑,有关拨款达50亿元并花3年时间“优化㓥房”,效率过低。苏伟文强调,兴建费包括土地平整、排污及基建成本,认为过渡性房屋成本与公营房屋成本相比,亦算恰如其份;他亦澄清,用于闲置住屋单位的装潢费,以每个单位20万元为上限,而有关临时住屋,亦不是只用3年,可用数十年。
过渡性房屋租金过高 苏伟文:积极与营运团体商议
财委会上亦有议员关心过渡性房屋租金过高的问题,以及拨款用于平整湿地后,无法回复的土地将如何处理等问题。
苏伟文表示,将来会积极与各营运团体协议,积极考虑具体安排如何令大家认为合适,准则为愈低愈好。平整湿地方面,运输及房屋局项目总监黄永雄回应指,有关综合发展涉及湿地收复区等, 政府会先作环评报告参考,只有当报告认为没有生态影响时,才会用于建造过渡性房屋。
动议最后在记名点票时,获35赞成,10票反对, 1票弃权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