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候选人资助额增至每票15元 超区开支上限760万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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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于上周二(11日)通过提高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两条附属法例将于后日(21日)在宪报刊登。
政府发言人今日(19日)表示,上述附属法例生效后,自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起,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将由每票14元增至每票15元,而地方选区及功能界别的选举开支限额,亦会因应2017年至2020年之间的预计累积通胀率调高。
行政会议根据《立法会条例》提高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由每票14元增至每票15元;并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提高立法会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
▼地方选区及部分功能界别的选举开支限额调整▼
香港岛:2,661,000元
九龙东:1,996,000元
九龙西:1,996,000元
新界东:3,326,000元
新界西:3,326,000元
乡议局、渔农界、保险界及航运交通界:133,000元
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7,602,000元
政府发言人表示,是次资助额的增幅,因应2017年至2020年之间的预计累积通胀率为基础订定,而选举开支限额的调整除了考虑到通胀率,亦参考了上届立法会换届选举中,需竞逐候选人申报的选举开支,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订定。两条附属法例将于后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