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黄继儿盼修例打击海外起底网站 涉域外管辖权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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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运动至今已逾六个月,“起底”问题备受关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现正研究修订《私隐条例》,考虑透过修改条例,针对与“起底”有关的行为,并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网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内容,以赋予专员刑事调查及提出检控权力等,有关建议将由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讨论。
私隐专员黄继儿今天(22日)接受电台访问时提到,有“起底”网站的伺服器设于海外,现行机制下只能通过国际连系,要求外国执法机构提供情报,或透过外国执法机构“揾佢哋(起底者)倾下偈”,著他们删除资料,他又指若修例打击海外“起底”情况,涉及域外司法管辖权。
警员展示记者身份证 黄继儿:以同一法律、标准执法
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文件,政府现正研究如何修订《私隐条例》以便更有效遏止“起底”行为,讨论设置“强制资料外泄通报机制”中的通报门槛、时限、方式,以及资料保留时限等。
黄继儿指出,公署的调查权和检控权不足,就社交媒体的起底内容,他指公署不能要求网络供应商、社交平台交出起底者资料,亦不能要求起底者停止上载讯息;至于海外“起底”网站,他称现行机制下只能通过国际连系,要求外国执法机构提供情报,或透过外国执法机构“揾佢哋(起底者)倾下偈”,著他们删除资料,又指若修例打击海外“起底”情况,涉及域外司法管辖权,届时修例“有好多嘢要考虑”。
对于再有防暴警员将记者身份证展示于镜头前,黄继儿指出,法律有机制处理,若警员违法,执法部门以同一法律、标准执法,“无其他处理方式”。
《苹果日报》报道指,保良局罗杰承中学在课室安装可收音的闭路电视,黄继儿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事件,但按一般性原则,录影、录音需得到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