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选举观察计划中期报告:选举主任处理提名准则不一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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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浸会大学及民权观察组成的“选举观察计划”,今日(7日)就区议会选举发表中期观察报告,胪列区选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提供建议,包括选举主任运用酌情权处理参选人提名准则不一,有参选人因担心被DQ而安排替补人选,后来两人同被确认提名有效而导致“撞区”、选举暴力,以及提名顾问委员会缺乏透明度等问题。

选举观察计划今日发表中期报告。(资料图片)

观察报告指出,18区选举主任运用酌情权处理参选人提名准则不一,令选举公正受损。例如,有部分选举主任要求参选人解释她们对“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理解,有些选举主任却没有这样做,认为此举令参选人难以准备竞选工程,对参选人的选举开支亦会构成影响。

在11个区选,有参选人担心被DQ而安排俗称“plan B”的后备人选参选,后来选举主任确认两人提名有效,导致出现“撞区”的情况,但由于目前在提名期结束后没有法定的退选机制,令替补人选要继续参与选举。此外,选举观察不认为选举主任以政治联系或主张为由,随意宣布海怡西参选人黄之锋的提名无效而撤销其参选资格。

对于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责任,报告指出选管会一方面指出有参选人和选举主任可能向“提名顾问委员会”寻求意见,但另一方面又指“提名顾问委员会”不会参与选举主任的决定,亦不会为其决定提供任何意见;当局亦没有提供“提名顾问委员会”至今被参选人或选举主任寻求意见的数字,认为是欠缺透明度。

选举观察报告胪列候选人遭到袭击的个案。

选举观察成员又对上诉庭于10月22日裁定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寻求禁止向公众披露选民登记册的临时禁制令申请些诉得值感到失望;又指出本港选举存在选举暴力的问题,选举期间录2宗恐吓信息和20宗议员办事处遭破坏个案。

最后,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政府要承诺不引用《紧急法》随意更改廷后选举的限期或是取消选举;警方在投票日应配合票站主任指示和职务,切勿越俎代庖,成为票站的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