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中大】8年前质疑警闯港大执法 汤家骅今指警可入中大
警方昨天(12日)于中大与学生及示威者爆发激烈冲突,做法惹起争议。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昨天在警方记者会上称,《公安条例》下学校根本不是私人地方,不存在“攻入”校园的说法。
究竟校园是否属于私人地方?有网民翻查立法会文件,时任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在2011年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香港大学是否私人地方,质问时任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曾当时答道:“香港大学当然是一个私人地方。”
现为行政会议成员的汤家骅接受《香港01》查询表示,大学范围属私人地方,但若果该范围属任何人可进入,该范围据《公安条例》便属于公众地方,警方有权到场维持秩序。他又指,无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犯法,例如在自己拥有的私人寓所扔掷汽油弹,警方也可以进入该处采取拘捕行动。
曾伟雄:香港大学当然是一个私人地方
2011年8月,时任国家副总理李克强访港出席香港大学百周年庆典仪式,期间三名穿上平反六四T恤的学生到场示议,惟三人被警员推跌倒,多人被困在后楼梯近一小时。
汤家骅在2011年8月29日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事件追问曾伟雄,汤当时称据他理解,丽港城、香港大学都是私人地方,质疑警方是以甚么法律基础,在私人地方将一个有权留在该私人地方的个别人士强行带走或搬走。
汤家骅及另一议员黄毓民及后追问,曾伟雄答道:“香港大学当然是一个私人地方”,指学校内的保安安排是经过大学及警方多次沟通和磋商而制订,又指根据法庭的案例,如果警方受到私人地方业主提出邀请时,警方是可以进入私人地方维持治安、预防罪案及保障财物免受伤害,故当时警方进入港大是在法理上是接受香港大学的邀请,在港大校园内提供协助、维持秩序和治安。
中大内地生撤离 汤家骅称作为香港人感惭愧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今天表示,大学范围确为私人地方,但若果该范围任何人均能进入,根据《公安条例》,该范围便属于公众地方,警方有权到场维持秩序,只要怀疑有罪案或有罪犯在内,便可入内执法,不过倘警方无合理执法理由,则需要搜查令才能入黎。
汤家骅指,无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犯法,例如在自己拥有的私人寓所扔掷汽油弹,警方也可以进入该处采取拘捕行动,不存在私人地方不能执法。
他又说,自己虽在港大毕业,但对于昨天中大爆发冲突感到非常伤心,认为大学应是广纳意见、共融的地方,不应该是犯罪地方。他说明白学生不希望进入校园,但若当天早上无人向吐露港公路扔掷杂物,警方便不会到场,又指警方在清理路障时受到攻击,警方也可执法,“睇唔到警方系嘅风平浪静嘅情况下入中大。”他提及有中大内地生今早由水警协助下撤离中大,他称看到此画面令他觉得作为香港人很渐愧。
被问到警方昨天执法情况是否使用过份武力,汤家骅指各方也有不同说法,认为若有人就警方执法情况作投诉,应交由监警会作独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