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立法会公听会 有人赞成有人质疑剥削集会权利

撰文: 彭毅诗 李伟欣 黄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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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及警方被指滥暴滥权而引发的大规模示威冲突,在《禁蒙面法》实施后未见平息迹象。
而该透过《紧急法》先实施、后审议的法例本身也备受争议,立法会今日(8日)举行公听会,予公众人士发表意见。
今日公听会有150人报名,共99人出席,当中59人支持《禁蒙面法》,而有40人反对该法例。

立法会《禁止蒙面规例》小组委员会早上举行公听会,会上有市民赞成、亦有人反对实施《禁蒙面法》。

其中工党主席郭永健发言时戴上黑色口罩,指警方清场期间同样会戴上口罩及面罩防止吸入催泪烟,但政府禁止参与游行集会人士蒙面,质疑市民是否有“金刚不坏之身”。

另有有发言的市民指,《基本法》赋予市民有游行集会及保障私隐的权利,游行时戴上口罩面罩可防止被人起底及秋后算帐,但《禁止蒙面规例》剥削市民参与和平集会的权利。亦有人指,今年港人口罩的使用率比2003年沙士更高、更恐怖,称不能剥夺市民带口罩的权利。

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发言人梁广灏支持政府实施《禁蒙面法》,指香港目前连串的暴力示威行动已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全和法治精神,情况若持续将令香港和市民付出沉重代价。又指,部份心智未成熟的学生以为蒙面后可四处捣乱,《禁蒙面法》可协助校长、家长、老师,让子女、学生明白不能参与违法行为以及知道其后果。最后呼吁各界人士放下成见、遏止暴力,让社会回复识人安宁。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指,实施《禁蒙面法》定立前已发生超过400宗因修例引发的示威,多宗以暴力告终,“警方开了6枪为保自己生命安全”,他又形容激进示威者“肆意疯狂”打持不同意见的人,亦袭击警察和警署,直至今日超过370名警员受伤。

他指,设立《禁蒙面法》的目的有二,第一是阻止人在蒙面后使用暴力,第二是警方刑事调查队可有效调查或搜证,他解释,蒙而的犯事人不能有效被辨认出来,法庭亦不不易接受不能辨认身份的疑犯。

他不同意有人指警方在示威现场执行私刑,反指“暴徒”当不认同异见人士或在现场拍摄的人时就打人,已担当执法者、法官和起诉人的角色。

议员郭家麒批评,造成目前乱局的始作俑者是特区政府和特首林郑月娥,他问区志光会否就数月以来造成的伤害,代表政府向今天前来发言的市民和团体道歉。

区志光则未有正面回应。

公听会在下午5时40分结束,主席黄定光建议官员代表在下一次委员会会议上再回应针对条例的问题,他总结5节公听会共有150人报名,当中99人出席,表示对《禁蒙面法》持正面意见的占59人,反对意见则有40人。

过往出席立法会公听会时经常词锋锐利前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占中九子之一的黄浩铭及人民力量快必谭得志均有份出席今次公听会。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等一众官员则也会出席。

公听会上,支持或反对《禁蒙面法》的市民都有,前者有人认为,受《禁蒙面法》影响的只是少数“极端暴力份子”,反而给予和平示威参与者更多保障。
工党主席郭永健反对《禁蒙面法》,指不只示威者蒙面,警察也会,而后者以防被起底和滋扰为由蒙面,郭永健觉得示威者也会面对同样情况,甚至有人因长期病患需要蒙面,质疑为何法例只限制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