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叶国谦指港府已无大角色 谭志强:一定无公平审讯
台湾杀人案疑凶陈同佳上周(23日)就洗黑钱案刑满出狱,他表明愿意前往台湾自首,但连日来港、台政府就陈同佳自首方式和细节争持不断。行政会议成员、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出席港台节目《城市论坛》时表示,香港政府在案件已没有大角色,认为社会应尊重陈同佳自首的意愿,由他自行决定何时赴台自首。。
拥有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的时事评论员谭志强认为,陈同佳在台必定无法得到公平审讯,建议港府修例加入“属人原则”,让陈同佳案可“港人港审”。
杨岳桥:港府应向台交证据
在台湾政大主修国际法的谭志强指出,将一名香港人由一个没有死刑的地方,送往一个有死刑的地方受审,已存在很大问题。他认为,只要港府在“属地原则”上加上“属人原则”,香港法院就有司法管辖权处理陈同佳案。
他批评港府欲透过《逃犯条例》修订处理陈同佳案,把台湾“拖埋落水”,形容是港府以政治操作“先撩者贱”,同时引发香港人的恐共情绪,令争议一发不可收拾。他分析指,在修例争议爆发前,台湾总统蔡英文在各项民调大落后,但随著修例风波令她在民调反超前,直言“点解(蔡英文)要放你(陈同佳)入嚟(自首)?”
同场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指,台湾士林地检署在2018年3月、4月和7月已就案件向香港政府寻求合作和交涉,但港府已读不回,惟年初欲突然提出具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及后不少议员和法律界提出建议解决台湾杀人案,包括他提出私人条例草案修改《侵害人身罪条例》,但政府完全不愿意聆听这些意见,质疑港府在“发梦”和先作出政治操作。
杨岳桥认为,港人应向台湾提交手上掌握的证据,包括陈同佳在警诫下承认杀人的口供。叶国谦表示,自己也不知警方掌握多少证据,又认为陈同佳可以在台湾向录口供。杨岳桥则反驳,若港府不交陈同佳口供予台方,陈同佳或于台湾行使缄默权,不承认杀人。
叶国谦:陈同佳可在赴台才再录口供
叶国谦不赞同香港政府“玩嘢”,指香港是一个守法地方,认为不论是港人港审、修改《侵害人身罪条例》,也是要修改法律。他又认为,港府在此案已没有大角色,认为社会应尊重陈同佳自首的意愿,由他自行决定何时赴台自首。
谭志强研判陈同佳十之八九会被判死,“唔好以为有公平待遇,呢个系妄想”,又称即使在台湾大选后才赴台自首,也会“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