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阵10.1游行上诉失败 岑子杰:令人心伤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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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计划于国庆日(10月1日)发起集会及游行,当日于维园集合,下午2时起步,终点为中环遮打道。警方日前对该集会及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民阵提出上诉。
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今日(30日)审核有关上诉,裁定民阵上诉失败。

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裁定,民阵的10.1游行申请上诉失败。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表示,结果令人心伤。

上诉委员会主席彭键基宣读判辞,指鉴于近日集会和游行期间和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严重暴力事件,上诉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诉人要求的集会及游行将会对游行人士和公众秩序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故维持警方发出的公众游行的通知决定。

岑子杰在上诉失败后见记者,表示结果令人心伤。(彭毅诗摄)

民阵代表律师指 禁止游行无助停止冲突

今次上诉委员会主席是法官彭键基委员则为医生陈汉威、陈建强和恒地(0012)执行董事黄浩明。

民阵代表律师郭憬宪在会上指出,10月1日是大日子,警方和市民都期待已久,前者严阵应付,后者期待总动员上街。他认为,眼见这几个月双方的武力升级,若果觉得禁止集会游行就可停止“打交”,昨天的游行和以往冲突都是反证,所以两者并无关系。

他主张“局部和平”,以818二百万人游行为例,游行路线由开始到结束都是和平,在前日的928集会,民阵按警方要求腰斩,人群亦很快消散,他强调这两个集会和游行都是局部和平的例子,强调局部和平是务实方向。

警方代表指 主办单位和警方控制不到大量人

港岛总区高级警司吴乐俊质疑民阵难以达到“局部和平”, 指6月以来,不论不反对知书批出与否、有多少名纠察,一旦大量人出来,“私了”亦出现,主办单位和警方都控制不到。他指,警方批通知书以确保公共安全为最大因素,警方非针对民阵,亦明白民阵是有品牌的主办单位,可以动员很多人,这些人都相信民阵称游行是合法,亦会期望游行是安全,但警方的风险评估认为,今次游行非安全,和平游行人士都可能受伤。

民阵不鼓励违法 指公民社会将有回应

岑子杰在会后表示,民阵没法在10月1日举办合法和平的游行令人心伤,指1997年至今,已变成市民不能在10月1日游行,香港人权倒退,情况愈来愈渐近北京,如“习近平见不到反对声音‘庆祝’国庆”般。

他指,民阵不会呼吁做违法的事件,但尊重每人有个人选择,尤其是政府拒绝让市民表达声音的合法途径,他明白公民社会将有自己回应的方法,“民阵只能衷心地祝福每一位香港市民在10月1日平安,不受伤、不流血、不被捕”。

岑子杰早前表示,若集会游行最终被反对,都希望当日全民穿上黑衣。

警方早前以保安理由向有关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警方表示,自今年6月起民阵及多个团体的集会和游行期间或结束后,附近屡次出现冲突或暴力事件,又指10月1日集会及游行地点接近受冲突影响的“高风险建筑物”,包括港铁站、政府总部、礼宾府及终审法院等,认为即使对集会或游行施加条件,仍无助维持公共安全,故禁止民阵10月1日在维园举办集会,并反对其后的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