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狗仔队”追踪议员 许智峰向行政上诉委员会上诉 今展聆讯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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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去年在立法会大楼内抢去政府女行政主任(EO)的手机,法院早前裁定许智峰普通袭击、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及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三罪罪成。许智峰早前就政府派出狗仔队在立法会追踪议员行踪,质疑是违反私隐条例,惟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裁定“政府做法恰当”,他就此向行政上诉委员会就裁决上诉。
上诉委员会今日(10日)就此进行聆讯,代表私隐专员和代表行政署的资深大律师均反对委员会接纳许智峰提出的新证据。

许智峰(洪嘉徽摄)

政府长期派出“狗仔队”在立法会纪录议员行踪,卷入抢手机案的许智峰认为做法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属不当干预议会运作,他早前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挑战私隐专员裁定“政府做法恰当”的决定。

许智峰代表律师梁嘉善要求上诉委员会接纳两份新证据,证据为新取得、涉及议员出席的文件。代表行政署的资深大律师梁伟文反对接纳新证据,指许智峰若有新证据,应向私隐专员作出新投诉,让私隐专员有足够时间审视文件。

代表私隐专员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则指,上诉委员会职权不包括考虑调查完结后的新证据,又认为现在提出新证据,令相关持分者无公平机会解释,故反对委员会接纳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