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卓廷报警 指李家超涉违反公职人员失当罪
民主党林卓廷今下(20日)到湾仔警署报案,举报李家超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林卓廷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在立法会大会上,表示速龙小队的制服没有位置显示警员编号,是公然欺骗立法会议员,因为过往速龙小队的制服上亦有显示编号。林卓廷亦质疑,警务人员制服没有编号,令警员即使滥用武力或作出违法行为后,会因难以辨识身份而免受责任,认为此举是变相鼓励及包庇违法警员。
林卓廷同时要求李家超问责下台。
立法会昨日(19日)举行大会,由区诺轩及林卓廷分别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提出紧急质询,质问他有关上周三(12日)警方使用催泪弹、布袋弹驱散示威者及记者的争议。多名立法会议员关注及批评在6月12日的示威中,警方速龙小队的制服上并没有警员编号,认为警方故意隐藏警员号码,令市民难以投诉警察滥权,又要求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问责落台。李家超回应议员质询时称,所有警员身上的服装有规定的,由警务处按实际需及工作单位配发,而速龙小队的工作服只为行动而设计,无位置展示警员编号。他补充:“速龙小队佢哋嘅服饰,我手头上无呢个资料”,又指应由警方事后提供。
林卓廷今日(20日)到湾仔警察总部报案,举报李家超涉公职人员失当、包庇滥权警务人员。林卓廷引用网上及传媒资料,指以往速龙小队行动时,制服亦有清晰地显示警员编号,例如2016年反释法游行时,当时的速龙小队制服设有肩章,肩章上亦清晰显示警员编号。他表示,这证明小队装束已预留位置,展示警员编号及职级,质疑李家超昨日于立法会上指速龙小队的工作服无位置展示警员编号,是公然向立法会议员提供失实资料、不符事实。林批评,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曾称戴上头盔口罩的示威者是打算作出违法行为,按照同样逻辑,警方人员执勤时没有展示编号,亦是为了滥用武力镇压市民后,市民因难以查证警员身份而无法追究滥权警员。林续指,制服上没有警员编号变相包庇及鼓励警员使用过份武力,亦是违反警例,令滥用武力的警员有机会不用负责。
林卓廷表示,相信李家超昨日提供虚假及误导的资料,意图欺骗立法会议员,以包庇违法滥权使用武力的警员。他批评李家超昨日在无合理辩解及理由下,故意向立法会议员提供虚假及误导的资料,行为严重偏离公职职责范围,完全符合‘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五项犯罪元素,因此要求警方彻查李家超的罪嫌,同时要求李家超因硬推逃犯条例修订,造成示威者及记者受伤而问责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