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高院法官李瀚良联署反对修例 马道立提醒将来应避免

撰文: 倪清江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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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游行将于明日(9日)举行,香港大学3,138名校友今日在报章刊登题为《反对谎言施政 撤回引渡恶法》联署声明。当中联署的1986年毕业校友,有一位名为“李瀚良”,名字与现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毕业年份亦相同。
司法机构承认有法官参与是次联署,但没有指名是否李瀚良。发言人表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曾与该法官讨论,并提醒将来应避免同类事情发生。据了解,联署上的李瀚良,确实为李瀚良法官。

13万市民在4月28日上街,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港大校友联署声明:须维护一国两制底线

香港大学毕业生联署声明今日(8日)刊于报章两个全版,内文批评政府借口“为台湾命案受害者家属讨回公道”,“催逼《逃犯条例》急切修订,却无视台湾当局一再申明,不会依修例接收疑犯;更罔顾大律师公会、法律学者提出其他较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又指现存《逃犯条例》不适用于内地,“是针对两地司法落差的特意安排,绝非如林郑特首和主事港澳事务的中共官员所声称需要修补的‘漏洞’”。

联署续指,过去几星期数以万计巿民多次上街抗议、众多机构社团商会提出疑虑、立法会内激烈抗衡、外国政府深表关切,“正正说明特区政府强行修例的弊端”,认为一定通过修订,会使在港人士骤然被内地法网笼罩,“大家不想身陷千日失联、律师官派、电视认罪之类的‘司法进步’,不想香港失去国际城市的地位和营商环境,必须行动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维护香港核心价值,维护‘一国两制’底线!”

联署声明中要求政府马上分开处理台湾命案和《逃犯条例》,并应采取“先易后难”方式,即时用一次过的立例方式处理台湾命案;再进行广泛咨询,重新详细审订一个切合港人利益的修例。

港大毕业生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联署中,有一名“李瀚良”,与现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毕业年份亦相同。

3138名港大校友联署 逾半是千禧后毕业

联署由泛民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名校友、港大校友关注组等发起,包括李柱铭、陈方安生、吴霭仪、程翔和余若薇等。在3,138名联署的校友当中,虽然逾半是2000年或之后毕业的校友,但也有不少1960至1990年代的校友参与。其中在1986年的联署校友当中,有一位“李瀚良”引起人注意,因姓名与现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毕业年份亦相同,而据悉,“李瀚良”正是李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李瀚良以香港大学毕业生名义,参加联署声明。(资料图片)

司法机构:有关法官联署在马道立作出声明之前已定

司法机构表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曾于今年5月29日指出,“一般而言,基于司法独立及公正,法官应该避免评论政治及其他具争议的事宜。就有可能需要法庭处理的法律问题,法官更应避免发表意见。”

发言人表示,马道立随后亦已提醒所有法官上述事情的重要性。就有法官参与联署声明,马道立曾与有关法官讨论,知悉其联署是以个人名义,早于5月29日声明之前所作出;不过马道立曾劝告有关法官,将来应避免同类事情发生,有关法官表示同意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看法。

行政会议成员、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汤家骅则称,应该由首席法官处理。

▼反逃犯条例游行路面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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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发起今次联署、1984年毕业的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表示,联署资料由校友自行提供,因此之前并不知悉“李瀚良”身份。他认为若真是李瀚良法官也参加联署,是继有律政司人员参加本周四(6日)的法律界黑衣游行后,再有政府司法人员参加,更加说明社会对修订意见非常强烈,“政府话人唔了解(修订内容),系太过傲慢。唔系大家唔识,而系修例好大问题。”

梁家杰:相信李瀚良法官必然经过一番挣扎

1982年毕业的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梁家杰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李瀚良法官当然知道其身份不便公开评论修例事宜,但香港现在面对自回归以来,制度受到连根拔起的冲击,在大是大非的关头,相信李官参与联署是回应其良心的呼唤,过程中必然是经过一番挣扎,才冒着“大不韪”的精神,以良知来“服侍法律”,他十分佩服李官的勇气。 

梁家杰表示,曾任11年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的罗杰志(Anthony Rogers),早前也参与12位历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批评修例的声明,再加上早前路透社报道有三位资深法官对修例感到不安,连同今次李官的联署,连串事件均证明现任和前任法官都对今次的修例感到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