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府提修订 陆委会覆《01》:无济于事 吁悬崖勒马
《逃犯条例》修订争议不息,政府昨宣布就修例作3方面共6项调整,其中一项为“只处理由司法管辖区中央机构提出的引渡要求”,以提高申请引渡的门槛,惟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自昨日起,多次被问及若要处理台湾杀人案,具体应由哪个“中央机构”提出申请,二人均未有正面回应。
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下午则表示,向台湾陆委会查询后,得到的回复是,台方涉外司法互助请求主管机构由法务部负责。
另外,陆委会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港府提出3方面修订,对事态“无济于事”,“丝毫不能缓解各界对‘送中’所造成的人权及人身安全威胁与疑虑”,呼吁港府“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认真采纳各方所提“能兼顾人权保障与彰显公理正义”的建议。
面对社会的反对声音,政府昨日公布3方面共6项被视为“有限度让步”的修订措施,希望释除香港及国际社会的疑虑。不过,有关举动似乎未能摆平台湾方面的抗拒。陆委会今日回复《香港01》表示,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拥有独立的司法管辖权,“这不仅在国际法及国际政治上均具有客观事实,也是基本常识”。陆委会重申,相关修法若是以“一中”架构为前提,我方绝不会接受这种以消灭中华民国主权为目的之作为。
陆委会又指,港府虽然提出3方面修订,但无助改变陆委会立场,回复中指“逃犯条例”修订最令人担心之处,是增加在港或赴港人士遭移送到中国大陆的风险,而“中国大陆人权状况恶劣,法律为当局政治打压、整肃异己之工具”,这是造成各界恐慌的源头。陆委会说:“我们认为港府所作调整无济于事,丝毫不能缓解各界对‘送中’所造成的人权及人身安全威胁与疑虑,更难获得国际与香港社会的认可。”
陆委会呼吁港府“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认真采纳各方所提“能兼顾人权保障与彰显公理正义”的建议。
另外,陈志全下午在facebook表示,他已向台湾陆委会查询“台湾中央机构”是哪部门,获得的回复是,台方涉外司法互助请求主管机构由法务部负责。陈志全要求李家超不要再逃避问题, 确实回应“台湾法务部是否台湾的‘中央机关’”?
法务部是台湾司法行政最高机关,主要负责检察、矫正、司法保护、政风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务,直属机关大致分为检察、调查、廉政、行政执行、矫正五大系统。现任法务部部长为蔡清祥。
就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台湾的法务部于今月中曾公开评论指,目前难以评估修例会产生什么后果或冲击,但台湾已多次表达关切,国际也有诸多疑虑,建议港府广纳民意,多方思考可能引发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而根据《基本法》文件十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中的附件三,第8项规定,香港法律中的名称或词句在解释或适用时一般须遵循的原则包括:
“任何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等相类似名称 或词句的条款,应解释为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单独或同时提及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名称或词句的条款,应相应地将其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