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潘晓颖母校圣士提反师生联署 批“假借公义之名”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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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源于台湾杀人案,港人女死者潘晓颖的中学母校赤柱圣士提反书院校友、学生及教师,昨日(27日)就修订《逃犯条例》发联署声明,批评当局“假借公义之名”强行修例,到时或引至案件无从处理,“政府之颜面何存?为死者申寃之机何在?”

联署声明由两名老师钟关锦嫦、陈国培及分别于1992年及2002年毕业的旧生方镇江和曾子龙发起。

声明称,师生校友对潘晓颖寃死无不痛心疾首,但眼见政府对台湾当局之提案未作积极回应,“却假借公义之名,强行修例,到时或引至案件无从处理,政府之颜面何存?为死者申寃之机何在?”

赤柱圣士提反老师校友发出联署声明 。(联署网页截图)

声明指,香港及国际社会对中国现存司法及其执行部门未具信心,要求特区政府在社会异议不断的情况下,先行收回条例,扩大社会咨询,寻求社会大众最大共识,“切勿一意孤行,做成社会分化,断送香港前途”。

就算推行修例,声明亦指应寻求其他可行之法,如“港人港审”、“ 日落条款”,亦可设专人与台湾当局进行实际有效的商议以处理港人在台遇害一案,“惩凶治恶,以慰死者在天之灵”,表明“勿以此案作修例的借口,徒令生者哀伤,死者含恨”。

赤柱圣士提反老师校友发出联署声明 。(联署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