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任仲裁员时无申报儿子曾任职案中律师行 被要求撤销资格
郑若骅被揭发在上任律政司司长后,疑无如实申报以私人执业身份处理仲裁案的进度,有三宗案件在她上任后仍然继续,郑若骅今日(24日)两度就事件解画,指当中两宗有申报,另一宗她早已辞任。不过另一宗“旧闻”却因而曝光。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纪录显示,郑若骅于2015年仲裁案件时,曾因隐瞒儿子于申请仲裁一方的律师行担任实习生一事,被涉案的阿根廷政府要求撤销仲裁员资格,专责委员会认为证据不足否决申请。
案件涉阿根廷政府与法国石油公司
《苹果日报》揭郑若骅就任律政司司长后,其担任仲裁员的案件尚未完结,报道提及郑若骅过往曾被质疑未做足利益申报,要求撤销其仲裁资格。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网上文件披露,郑若骅曾于2015年一宗涉及阿根廷政府与法国石油公司道达尔(Total S.A.)的争议仲裁,代表道达尔的是富而德律师行(Freshfield)。案中阿根廷政府被判需向道达尔作赔偿,阿根廷政府申请撤销判决,郑若骅于2015年5月获委任为专责委员会的成员。
阿根廷政府斥郑若骅无主动申报仲裁案利益
纪录显示,阿根廷政府其后提交申请撤郑若骅的委员资格,并列举多项理由,包括郑若骅在聆讯开始前才披露自己与富而德律师行的关系,过往曾应香港富而德律师行要求,向一间中国公司提供口头意见,收费约5,000美元;她曾于2008年按富而德指示,在通讯局程序任香港电讯的法律顾问。
文件亦指出,郑若骅的儿子在2011年曾于富而德位于巴黎的律师行任实习生,但郑于接受委任时未曾披露这层关系。阿根廷政府指,郑若骅在其要求下才透露与富而德的关系,质疑郑作为第三方的独立性;郑若骅当时否认涉利益冲突,指仲裁规则(Arbitration Rule 6(2)(a))无要求公开与法律代表的关系,又指在接受委任时,不认为这些关系会影响独立判断,因此未有公开。
专责委员会其余两名委员认同郑若骅无适时作利益申报,但指无证据显示郑故意隐瞒,最终拒绝阿根廷政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