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七一前表决免夜长梦多? 大会审议、拉布空间大不同
审议《逃犯条例》修订的法案委员会陷入困局,政府正式决定绕过法案委员会,去信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要求立法会于6月12日恢复二读有关草案。
大会与法案委员会的审议草案方式和规定大有不同,直上大会可绕过法案委员会冗长的逐条审议环节,随著前年建制派成功修改《议事规则》,令泛民在大会和全体委员会“拉布”举步维艰。
一年一度的七一游行,碰巧与逃犯条例修例有机会重叠。有政界中人指,为免夜长梦多,政府以至部分建制派希望于七一前通过法案,以免成为泛民鼓动群众上街的弹药,但果真如此的话,就要在3个星期内极速审议法案,随时要“开通顶”召开会议。
立法会主席可限时辩论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仍未能选出主席,更陷入“双胞胎”困局。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20日)正式宣布,把草案“直上大会”,要求立法会于6月12日恢复二读有关草案。
对于政府而言,绕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可谓“利多于弊”和“除笨有精”。
从审议时间和程序而言,在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草案需要经过逐条审议的程序,时间极为冗长。以去年的《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委员会为例,共召开19次会议;目前仍在进行的《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连同上周六的会议,亦已经召开16次会议。当然逃犯条例并非新的法例,不如上述两条属新例,但相信逃犯条例争议性比上述两条法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审议时间不会比上述两条法案短。
反观直上大会的做法,即使议员可在全体委员会阶段无限发言,但立法会主席有权力为草案审议限时。以一地两检为例,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恢复二读前已一锤定音,限时辩论36小时,即使无限发言仍无法敌过梁君彦预先设定的辩论时数,令拉布空间大大减少。
议员失去与官员一问一答机会
然而,法案委员会和大会的审议方式大为不同。在法案委员会,议员与官员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审议条例草案,惟在大会,待所有议员发言后,官员才会一并回应;法案委员会亦会举行公听会,公众可以出席会议表达意见,官员亦需回应市民发言和提问。换言之,直上大会令议员和公众失去与官员交流和沟通的机会。
相对大会,法案委员会有极大的拉布空间,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曾撰文指,《逃犯条例》修订或恐怕有“很大的拉布空间”,“里面不是有几十种罪行,政府建议豁免了其中九种吗?审议法案时,议员可以对几十条罪行逐条拿出来讨论,研究罪行的定义和性质,提出为什么这一条豁免,那一条又不豁免;这样,每条罪行的讨论动辄可以花你一两次会议,主席怎能制止?”虽然民主派未必会参与建制派主持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但亦不排除商界议员会在法案委员会提出大量问题,故直上大会能够免除后患。
修规后大会拉布空间极细
《议事规则》也订明立法会大会在安排会议议程的优先次序,规定大会先进行口头质询环节,六条口头质询、每条限时二十分钟,其后则以政府法案为优先,故即使议员提出大量议员议案,例如根据《基本法》传召官员、向官员和议员提出不信任动议,也无阻大会优先处理政府法案。
经过前年修改《议事规则》一役,泛民利用《议事规则》的漏洞拉布难上加难,例如把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将由35人调低至20人,令民主派难以透过点人数拉布;即使成功令会议流会,修规后主席可随时宣布复会,令点人数的威力也大大降低。再者,修规把废除泛民曾使出的拉布奇招,例如议会阵线朱凯廸前年为阻挡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通过,以立法会史上从未用过的议事规则88(1)条,动议要求公众人士和记者离场,惟修改议事规则后,运用88(1)条前需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令此奇招成为绝唱。故此有民主派议员坦言,政府绝对有权力把政府法案直上大会,根据《议事规则》,政府法案在审议的先后程序可算是“恶晒”,坦言目前费煞思量也想不到如何透过议会程序,阻挡条例“直上大会”。
亦有民主派议员指出,立法会主席权力之大,足以左右《逃犯条例》修例能否火速通过,例如他可决定议案审议时数、接纳多少修正案等,这些权力都是法案委员会主席不可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