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见新驻港总领事 外交部驻港公署:修例必要正当合法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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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港澳办、中联办就逃犯条例发声外,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昨日(16日)亦加入战团,趁会见3名新任驻港总领事时,介绍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有关情况,“强调修例是必要的、正当的、合法的”,有利于香港特区完善法律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香港社会公义与法治原则。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集体会见马来西亚新任驻港总领事叶威信、智利新任驻港总领事奥斯瓦多﹒帕特里西奥﹒阿巴雷斯﹒佩雷斯及印度新任驻港总领事韩慧仪,并向3人颁发领事证书。

本来这些会面纯属例行公事,但新闻稿特别提及,谢锋除了向3人介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亦特别提及逃犯条例修例,指出当前香港特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是必要的、正当的、合法的”,有利于香港特区完善法律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共同打击犯罪,维护香港社会公义与法治原则。

新闻稿又指,谢锋对特区修例工作的介绍,“有助于他们了解真实情况,赞同修例所要实现的目标,认为此举是加强各方合作打击犯罪的有力举措”,更称“修例工作是中国内政,将尊重中方最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