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无按规定检验进口食物 帐委会轰食安中心做法不可接受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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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今天发表第71A号报告,报告指食安中心人员未有依循食物进口管制的既定程序,包括未有按规定检查进口食物、有载有进口食物的车辆逃避食安中心检查等。帐委会对此表示极度遗憾,并认为不可接受。帐委会又认为,食安中心管理层及督导人员未能确保其前线人员遵守有关指引及工作守则。
帐委会又指食安中心未有主动检讨其做法,制度及工作守则以查找不足,表示极度遗憾,并认为不可接受。

立法会帐委会就“食物安全中心:食物的进口管制”事宜发表报告。(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帐委会就“食物安全中心:食物的进口管制”事宜发表报告,报告指食安中心在过去五年,开支由4.48亿元增至5.92亿元,当中逾50%的开支用于食物的进口管制,指出中心对确保有效监控本港的食物安全至为重要,惟帐委会指,根据审计署报告揭露的若干事件可见,食安中心人员未有依循食物进口管制的既定程序,对此表示极度遗憾,并认为不可接受。

帐委会举出多项例子,指出食安中心在食物进口管制的工作之不足,包括过去曾发现,有食安中心人员在审查空运进口的2个食物批次时,只检查放置于该批货物上方,易于拿取的一箱食物。此外,食安中心人员在使用辐射监测仪器对空运进口食物样本进行辐射污染检验时,有5次检验的食物样本,是由进口商预先选定,而非食安人员选定。

食安中心亦曾被揭发,有车辆逃避前往文锦渡食品管制办事处接受检查,其中有9辆车至少1次逃避前往管制办事处接受食安中心的检查,有2辆车亦从未驶进管制办事处,供食安中心检查。帐委会促食安中心设立机制,检讨各食品管制办事处的工作流程,以确定这些工作流程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并且切实可行。

帐委会认为食安中心管理层及督导人员未能确保其前线人员遵守有关指引及工作守则,又指食安中心未有主动检讨其做法,制度及工作守则以查找不足,表示极度遗憾,并认为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