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判刑】黄浩铭岳中撰文表心迹 “宁天真幼稚不愿埋没良知”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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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子之一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成,判入狱8个月,被送往赤柱监狱服刑。黄浩铭透过报章刊登其亲笔所写的四页书信中自白,称虽然法官指占中三子“天真幼稚”,但他想再一次表明心迹:“我宁愿天真幼稚,追求公义,都不愿惟利是图,埋没良知!”
黄浩铭于狱中撰文代“战友”报平安,指荔枝角收押所的惩教人员对戴耀廷、陈健民及邵家臻以礼相待,亦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相信三人可有安全宁静的空间修养心灵;又关心公民党议员陈淑庄的病情,请教友代祷祈求陈淑庄手术顺利。
黄浩铭认为,朱耀明牧师获缓刑两年,让港人见到法庭对和平抗命者寛容的一面; 但就批评法官对戴、陈二人的量刑起点过重,“未免令人有‘祭旗’的观感”。他又表示,不同意法官对公民抗命的诠释,认为纵使占中对香港交通造成影响,都不会改变案中被告公民抗命的本质,透露会积极考虑连刑期一并上诉,但不会申请保释。
案中法官判刑时指各被告并未显示任何悔意,黄浩铭解释,事先不知法庭对“悔意”的演绎,指法庭就不知占中三子及学联都曾向受影响的市民致歉,我亦有在法官面前表达对受影响的市民的歉意。强调纵然他们公民抗命对抗不义,“亦不会自以为义,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