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田倡“外人引渡,港人港审” 倘疑犯离港不撑原方案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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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泛民形容为“送中条例”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掀起争议,有担心港人会被移交内地接受不公平审讯,昨日(28日)民阵游行宣称有13万人上街反对修例,警方数字为2.28万。
属建制派一员的实政圆桌田北辰今(29日)表示,对游行人数创近年新高感诧异,认为反映港人对修例仍存忧虑;倘台湾杀人案疑犯短期内获判释放并立刻离港,修例马上失去迫切性,他不会支持政府的原方案。
他又促请港府采用“外人移送,港人港审”新方案,效法现时中国与法国的引渡协议,只会接受港人之外的引渡申请,倘港人在内地犯法并潜逃返港,香港法庭可在港审讯该案件。

田北辰建议港府采取“外人移交,港人港审”方案,倘拥香港居民身份人士在引渡协议地区涉嫌犯罪并返回香港,应由香港法院审讯有关案件。(庄恭南摄)

田北辰认为,按目前政府提交的法案,以及昨天民情的反弹,要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审议并不乐观,“逃犯条例草案比国歌法更复杂,宜家(法案委员会)主席都未选到,我敢讲,到时法案委员会肯定2分钟点一次人数”。

他又指,昨日游行情况反映有市民担心将来或要面对内地审讯,心理上有顾虑,绝对可以理解,因此他建议政府考虑采纳“外国人移交,港人港审”方案,而现时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引渡协议,正是采取类似原则。按有关方案,日后若有外国人在内地犯案,逃到香港,内地可要求特区政府引渡;但涉事人若是香港人,就由香港法庭直接审理。

他又相信,今日陈同佳洗黑钱案判刑,倘陈获判当庭释放并离开香港,目前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就无法达到“绑住疑犯在香港”的目的,到时他不会投支持票,因“政府的草案完全没有迫切性”。至于会否投反对票,还是避席,他未有决定。

田北辰认为,为堵塞漏洞,逃犯条例修订应采取“外人移交,港人港审”方案,即拥香港居民身份人士在新签订引渡协议地区犯罪,而疑犯身在香港,应由香港法院审讯有关案件;惟在港的其他国家人士,包括要求移交国家人士和其他外商,则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