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汤家骅:反对声音皆政治口号 政府不应向游行让步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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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子案”早前被裁定罪成并判刑,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及陈健民分别被判监16个月,邵家臻及黄浩铭则分别判囚8个月。行政会议成员、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汤家骅今(28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占中”为香港带来最大的分裂和对立,“坐(监)几耐都弥补不到”。他又指刑期越长,对香港的“痊愈期”或带来更大影响,强调最好的结果是尽快向前跨出一步。
另外,《逃犯条例》修订近日引起不少争议,他称现时反对人士谈及的只是政治口号,属不理解移交疑犯协议内容。他认为无说服力的民意不具代表性,强调现在是最佳的修例时机。

汤家骅在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中表示,上诉是双方的权利,他称若被告要上诉的话“无可厚非是适当”,因当中涉及是否以公众妨扰罪或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去控告,由更高级别的法庭去厘清亦属合适。

对于各人的刑期,汤家骅认为社会现时的讨论没有很大意思,因占中为香港带来最大的分裂和对立,“坐几耐都弥补不到”。他指刑期越长,对香港的“痊愈期”或带来更大影响,强调最好的结果是尽快向前跨出一步。有建制派的说法指,三子被判16个月,阻吓力不够,惟汤家骅表示,经年等候审讯及判刑,其实已具阻吓力,“不能说16个月无阻吓力、26个月就有阻吓力”,形容是不太现实的说法。

汤家骅认为现时反对人士谈及的只是政治口号,是不理解移交疑犯协议的情况,更称无说服力的民意不具代表性,强调现在是最佳的修例时机。(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被问到未来和平示威的空间是否被收窄?汤家骅指,“占中”规模是前所未有,不能用以作标准的示威案件。他又称公民抗命是自己早知违法,故不是答辩理由。至于这次是香港首宗动用“煽惑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起诉的案件,汤家骅认为未来游行示威者被控告此罪的机会不大。

另外,《逃犯条例》修订近日引起大争议,汤家骅认为社会现时并不聚焦,因忧虑的人是不了解条例。他强调疑交逃犯与该地方的法治和人权无关,举例指一旦涉及政治罪行和政治背景人士都不会被移交。

被问到今(28日)发起反对逃犯协议游行,若游行人数众多,政府应否作出让步?他称若特首林郑月娥向他征询意见,会表明不值得让步,因现时反对人士谈及的只是政治口号,是不理解移交疑犯协议的情况,更称无说服力的民意不具代表性,强调现在是最佳的修例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