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乐陶案】盘点高官僭建案例 唐宫最轰动 梁振英也中招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去年初上任,即遭传媒揭发她及丈夫潘乐陶所拥有的屯门海诗别墅3号及4号屋涉嫌僭建,不过最终刑事检控专员决定,不向郑若骅作出检控,但起诉其丈夫潘乐陶,此案件将于今天判刑。
近年多次爆出高官僭建风波,前特首曾荫权、梁振英及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等头面人物也不能幸免。本文将盘点过去涉及历朝高官的僭建案例,回顾这些轰动社会的僭建风波。
孙明扬、曾荫权涉僭建
高官僭建风潮由2011年开始卷起,由时任环境局副局长潘洁揭开序幕,当年潘洁位于大埔汀角路沙栏小筑一座3层高的村屋,被揭发怀疑有最少3项僭建物,包括在天台加建玻璃屋,并涉嫌把2楼及3楼的露台围封改建成房间等。潘其后承认有僭建,并聘请承办商进行改造工程拆除潜建物。
同年5月,教育局局长孙明扬被揭发五年前任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期间“知法犯法”,其寓所被揭发有僭建物,遭屋宇署发出警告甚至钉契。他其后承认2006年4月接获屋宇署通知要求清拆,但因面积小而未有遵行,最终被钉契。
时任特首曾荫权也卷入僭建风波,被揭发其麦当劳道64号的豪宅单位有改建露台,涉嫌僭建,成为当时卷入僭建丑闻的最高级政府人员。曾荫权当时承诺会尽快清拆,最终拖延约2个多月才展开复原工程。
唐英年妻因僭建被判罪成 罚款11万元
僭建风波蔓延至2012年的特首选举。选举期间,突然爆出“唐宫”风波,角逐特首宝座的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被传媒揭发九龙塘约道大宅有多处僭建,包括一个面积达2000呎的“地下唐宫”。消息一出,轰动全城,唐初时声称是不小心“挖深咗”,而非僭建。
“唐宫”风波愈闹愈大,屋宇署登门查验证实,当中的僭建物包括面积逾2000平方呎的僭建地库、天窗及工人房等。该地库当时被形容为“地下宫殿”,因僭建物内设有24小时恒温酒窖、品酒室及私人影院等豪华设施,成为市民茶余饭后话题,间接成为他被梁振英击败的主因。
唐英年虽然是业主,但唐太郭妤浅以业主代理人身份承认僭建罪,并洒泪自责称“系我一手搞出嚟”。郭最终被控违反《建筑物条例》,需判处罚款11万港元。
不过梁振英上任特首前一个月,被揭其山顶大宅有6处僭建,梁当时解释,僭建物在购入大宅前已存在,强调自己不涉及诚信问题。当时身为候任特首的梁振英,其位于山顶贝璐道大宅被揭有近300平方呎的地下室,杂物房及车位上盖亦设有僭建物。随著僭建风波越演越烈,梁振英随即安排传媒进入其大宅拍摄,更亲自逐一解释僭建物。最后屋宇署证实其大宅地下室已用轻石屎填回僭建空间,当时特首办亦指梁振英绝对无意重建或重用地下室。
潘乐陶最高可被处监禁两年
郑若骅去年初上任司长,即遭传媒揭发她及丈夫潘乐陶所拥有的屯门海诗别墅3号及4号屋涉嫌僭建。刑事检控专员经考虑资深大律师意见和屋宇署提交的证据,决定起诉潘乐陶,上月底被裁定违反《建筑物条例》的表证成立。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14(1)及40(1AA)条 ,一经被定罪最高可处罚款$400,000及监禁2年;或经证明并获法庭信纳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则另处罚款$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