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黄之锋质疑判词含政治观点 促政府回应罪名过时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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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任学民思潮召集人的黄之锋今日(11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质疑法官就占中九子案颁下的判词包含法官的个人政治观点,而且判词对社会运动的理解奇怪。
对于林郑月娥回应律政司以古旧法例控告的指控时,称“因为法例仍然在我们法律书里,就是一个可以应用的法律,所以不存在有些法例虽仍然生效,但不应该应用”,黄之锋认为,问题非可否使用涉案的公众妨扰罪,而是政府要回应国际人权组织批评罪名过时的指控。
黄之锋质疑,法官陈述法律观点之外,亦有个人的政治观点,这些观点与案件不大有关系,举例法官批评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人相信公民抗命能让政府让步的想法是不设实际和天真;他认为,实际与否都只是社会运动策略,质疑是否较为实际的话,罪名会较轻,不设实际就较重,批评判词这些评语不著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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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提到判词对社会运动的理解奇怪,包括法官陈仲衡引述戴耀廷言论指“我们一齐逼爆金钟先,然后逼爆边度?中环!我们一定能够见到真普选来到香港。”;而法官解读“我们一定能够见到真普选来到香港”为有意无限期占领,黄之锋质疑法官“似乎谂远咗些少”。
至于今次案件涉及的公众妨扰罪,黄之锋指出有关罪名是殖民地时代遗留下来,亦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多番批评和建议废除。对于林郑月娥回应律政司以古旧法例控告9人的指控时,称“因为法例仍然在我们法律书里,就是一个可以应用的法律,所以不存在有些法例虽仍然生效,但不应该应用”,黄之锋认为,问题非可否使用公众妨扰罪,而是国际人权组织批评罪名过时的时候,政府是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