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9子案】煽惑罪成案例 社运圈料影响有限:总有人无畏无惧
撰文: 庄恭南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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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子案今日(9日)裁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九人全部都有控罪罪成。其中,今次亦有人被判罪成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一直备受争议,外界有指是不恰当引用过时罪名,一旦成为案例,或对抗争运动带来冲击。
民阵发言人岑子杰表示,煽惑公众妨扰罪定义非常模糊、不清晰,海外一般已不会用该罪名起诉明显是进行示威的人士,认为今次案件的检控,有“欲加之罪”的情况,令人担忧。
不过,他就表示,民阵从未天真地以为,在威权政体下,参加公民运动不需要付出代价,相信总有人会秉承“公民抗命、无畏无惧”的理念。
岑子杰指,不利用过时的煽惑公众妨扰罪控告示威者,早已是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今次有人因该罪名遭检控罪成,令人担忧“欲加之罪”的状况加剧。
早前民阵发起游行,反对引渡港人回大陆受审的修例时,岑表示不排除进一步发起包围立法会,以反对修例。岑被问及会否担心案例对日后抗争行动带来冲击时,他就表示,现时参与公民运动的成本越来越大,政府无所不用其极检控异见人士,但大家都理解参与抗争会付出高昂成本,“总有人会怕,但也总有人会秉持理念,无畏无惧”。
曾担任民阵7.1游行负责人的工党副主席麦德正则表示,判决对社运圈暂时未见影响。他认为,今次检控,政府希望构成案例的意图明显,形容煽惑的罪名是“以言论和思想入罪”,但抗争者“冇得惊”,因就算没有该案例,一旦出现足以撼动政权根基的抗争行动,政府亦会想方设法以不同罪名起诉。
此外,亦有激进民主派的社运人士称,参与运动的一般人,通常会根据现场警方部署,评估被捕风险,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而愿意留下继续参与的人,通常都有心理准备,因此案例对未来社运行动,实质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