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册失踪】选举事务处非首次遗失选民资料 议员怒批隐瞒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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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新界西一个投票站的一本选民登记册,遗失最长达两年半,至今未能寻回,但选举事务处一直未有对外披露。
其实今次并非选举事务处首次遗失选民资料,早于2017年处方已遗失载有全港选民资料的电脑;而今次处方留待传媒查询才公布,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批评是刻意隐瞒,涉及严重行政失当,做法不能接受,将去信私隐专员公署及申诉专员公署要求调查,亦会去信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要求展开紧急会议讨论事件。

莫乃光批评选举事务处是刻意隐瞒,涉及严重行政失当,做法不能接受。(资料图片)

2017年特首选举后,选举事务处职员在亚洲博览馆遗失两部手提电脑,电脑中载有1200名特首选委及全港378万名已登记选民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的手提电脑。当时亚洲博览馆是特首选举的后备投票站及点票中心,被质疑为何只涉及1200名选委的选举,需要载有全港选民的资料。

处方及后“亡羊补牢”,公布多项改善措施,包括禁止所有职员在选举场地使用“选民资料查询系统”,作核实选民身分及处理查询之用;避免在实际启用后备场馆前,于该场馆存放任何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使用和保安安排,须由总选举事务主任亲自确认等。

惟今次处方再次遗失选民资料,虽然只涉及8000多名选民,但处方由发现选民登记册未有公布事件,直至今日才发稿通知传媒,最长可达两年半,被质疑是知情不报。

莫乃光质疑,处方2017年遗失电脑受到公众及各界高度关注,立法会亦有就事件展开特别讨论,处方应该明白类似事件必须如实向公众交代,但处方仍选择知情不报,必须问责。他对此感到极度愤怒,认为政府知情不报,非常严重,而处方两年来未有报警处理亦未有对外公布,是刻意隐瞒,涉及严重行政失当,做法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