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例】林郑:不会收回草案 批游行口号完全偏离修例内容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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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修订逃犯条例,使香港可向中国大陆移交罪犯,惟社会部分人士担忧修例后,港人或被引渡内地遭不公平审讯,昨日(3月31日)有逾5千人上街游行反对修例。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日)开腔回应,指修例由行政会议通过,已经刊宪,并送交立法会审议,港府不会收回有关的条例修订;又指现时剔除的9项罪行,并非只是涉及公司,其中有关证券、使用电脑的罪行,也有个人成份,并非倾斜商界,亦非为内地度身订造。

林郑月娥表示,逃犯条例修例由行政会议通过,已经刊宪,并送交立法会审议,过程中会与立法会交流、沟通,如有充分理据,一定会考虑修改;又指,现时剔除的9项罪行,并非只是涉及公司,其中有关证券、使用电脑的罪行,也有个人成份,强调不会收回有关的条例修订。(方家远摄)

民阵和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昨日举办反修改《逃犯条例》游行,大会指有约1.2万人参与,警方估计高峰期有5200人。

林郑早上出席活动后接受传媒访问,形容游行中所提出的言论和口号完全偏离修例的目的和内容,重申修例目的是处理港女在台湾疑被港男谋杀案,以及堵塞香港整体在刑事事宜协作的漏洞,包括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理法律协作中地理限制和不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

她强调,移交逃犯个案非如游行指所有个案涉及内地,非特别为一个司法管辖区设立,而是一视同仁,日后可用同一标准,与未与香港签订长期逃犯条例的司法管辖区在有需要时以个案形式合作。

她称,修订过程中会与立法会交流、沟通,如有充分理据,一定会考虑修改。

林郑指,政府日后可决定处理移交个案的要求与否,而处理过程将经全面审理和考虑才会决定是否启动移交程序,港府可全权处理移交请求,香港法庭都会把关,行政和司法机构有双重把关的保障。

她又称,听到社会上不同意见,政府知悉社会对修例仍有看法,未来会要求保安局和律政司详细解说。

至于有批评指剔除9类罪行欠准则,她承认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走访商会后才决定剔除,但9类罪行非只大公司才会牵涉好多都有个人成份,例如使用电脑等,她认为听取意见后修订是一贯做法。

被问及会否收回草案,林郑直言不会,指港女在台湾疑被港男谋杀案有时效,希望立法会尽快完成草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