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补选一名参选人无交选举申报书 廉署今落案起诉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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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的退休牙科医生马金泉去年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惟因有效提名不足被取消资格。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马金泉,指他涉嫌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周五(15日)提堂。
欲参选去年“311”补选而无法成事的马金泉被控一项罪名,指他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7条的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8条。
廉署称,早前接获选举事务处转介个案,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五(三月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马金泉去年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惟因有效提名不足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