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建制商界忧修例影响营商环境 经民联未决定是否支持
港府早前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容许香港与中国大陆及台湾等未有移交逃犯协议地区,以单次“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建议最初引起政界关注,现时商界亦对此表达忧虑。
在北京出席两会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林建岳表示,商界关注修例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认为可将商业上的行政失误等问题从修例剔除;另一名政协委员林健锋亦指,当局有需要向不同界别和持份者解释,以释除商界疑虑。
因应一宗台湾杀人案件,港府早前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堵住漏洞并彰显公义,惟修例对商界而言是暗藏疑虑,近日不同商会纷纷发表意见。根据当局建议,条例中有46项严重罪行或适用于移交范围,一些属于“经济犯罪”的罪行,如贪污、逃税、走私、串谋诈骗、涉及破产或清盘法所订的罪行,也在名单之列。此外,重婚、卖淫、非法堕胎等罪名,也包括在内,若有港人日后在内地触犯了如贪污、逃税、重婚、伪造帐目等罪行,内地也可要求特区政府将逃犯移交。
经民联监事会主席林建岳表示, 香港商界认为修改《逃犯条例》或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他期望政府就修例的内容多解释,了解整体情况才表达支持与否,强调并非反对修例,而是当局要清楚说明修例对营商环境造成的影响。被问到若把条例中与商界有关的项目剔除是否就可释除疑虑,林建岳对此表示同意,认为可平息商界和市民的忧虑。
林健锋表示,经民联咨询过商界及商会对《逃犯条例》的顾虑,并已经向特区政府反映,上月曾与相关政府人员会面,亦有向北京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则认为,政府需要向外界详细解说整个机制,包括46类罪项如何定义为严重,他称经民联已听取商界和不同专业界别意见,早前亦与保安局方面会面,局长李家超亦已称理解意见,亦指条例交上立法会时会更清晰。他又强调,业界疑虑非多余,他特别关注46项罪行中的经济罪案,至于是否赞同剔除有关罪行,他明白那些罪行是基于国际惯例,但在香港立法的话,经民联未有清晰决定。
被问及是否希望政府未解释清楚前不要赶及暑假前通过条例,卢伟国指,理解政府认为港女在台凶杀案急待处理,社会亦上有声音指公义要得以彰显,他称引渡机制如何符合国际惯例,亦可释除各方疑虑,保安局仍有功夫要做。
厂商会立法会代表吴永嘉指,商会不少厂商在内地设厂,大量货物出口,举例若报漏关税,而出口的货物与海关清单所列的不同,他不清楚此做法是属于轻微犯罪或严重罪案,而且是否属于中国税务定名案件,他希望保安局澄清以释除疑虑。金融界立法会议员张华峰亦指,金融界关注生意上的纠纷事件会否受修例影响,例如不小心漏报税项等,日后会否被定性为商业上的过失,抑或是严重的刑事案,认为当局应清楚说明两者的分别。
据了解,商界早于当局透露拟修改条例时已有忧虑,一直期望政府可尽早解释清楚条例涵盖的内容及程度,亦避免堕进香港政治争拗的旋涡之中,才一直未有发声,但眼见政府迟迟未有解画,故趁着两会期间提出意见,以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