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大律师公会:律政司应守护公义 不寻求法律意见违惯例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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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未有寻求外界独立法律意见下,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检控前特首、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事件引起争议。香港大律师公会日前发声明称,律政司应重寻求独立大律师的意见后重新检视其决定,以释除公众疑虑。
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沈士文今(24日) 于电台节目时表示,寻求独立法律意见是一贯做法,质疑为何不遵从以往惯例。沈士文强调,这次案件涉及的人物敏感,是前特首、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而指控他涉及的金额“不是50元而是5000万”,“为何律政司在僭建案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这次却没有?”
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沈士文今(24日) 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根据一般做法律政司都会寻求独立法律意见,特别是政府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事件。沈士文又指,律政司同时担任两个角色,其一是政府的法律顾问,另一个是维护社会公义的守护者。惟他质疑律政司于UGL事件中,“点解明显要按照惯例寻求独立意见都不做?”沈士文认为若公众对守护者有质疑属不健康的情况,同时亦会让公众对法治失去信心。
对于有说法指,UGL案中明显显示证据不足未能检控,故不需法律意见。沈士文认为案件非以简单与复杂去判断,而是要根据事件的人物和背景。他强调如大律师公会的声明所指,案件涉及的人物敏感,是前特首、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而指控他涉及的金额“不是50元而是5000万”,“为何律政司,僭建案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这次却没有?”
另一名执委成员黄宛蓓指,这次声明内部一致通过,并于短时间完成讨论和草拟工作。沈士文称,这次于UGL案中有明显的感受,认为他们现时不是要改良制度,只是希望“卑微地想维持好的政策”,但面对多次具争议如释法等案件,他们曾默站抗议表达意见但政府却没有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