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明年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 考虑续予港澳台人士优惠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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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8月通过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判定标准由满一年调整为满183日(约半年)。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明年1月1日生效,新法对长居内地的港澳人士或者会有影响。内地税务总局负责人昨(30日)回应,为保持政策稳定性,下一步在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时,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境外人士纳税问题有特殊优惠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