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运四周年】 理大收回部份民主墙 学生会斥:制造白色恐怖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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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理大校方命令学生会在前日限期前还原民主墙,否则将其没收。限期过后翌日,学生会发现部份民主墙被红纸遮住,并贴上校方备注,强调理大校方拥有民主墙管治权。
学生会就事件发声明,指校方制造白色恐怖。理大回复时则强调,校内所有地方,包括民主墙,均属大学管辖范围之内。学生会没有妥善履行校方赋予学生会管理民主墙的责任。

理大学生日前在“连侬墙”上的便利贴盖上学生会印章,以求避过拆除。(读者提供照片)

雨伞运动4周年,理大学生会干事会原计划将一半的民主墙变成“连侬墙”,理大校方指“连侬墙”及新的民主墙守则不符合校方守则,要求学生会在上周五(28日)前把民主墙恢复原状,否则没收民主墙。

学生会一早表明不打算移除“连侬墙”上的内容。昨日(29日)早上学生发现 “连侬墙”被红纸遮住,上面贴上民主墙的旧守则,并加上由校方后加的备注,内容如下: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在香港理工大学管理民主墙期间:
1)民主墙使用规条4 提到 “干事会” 是指 “香港理工大学”。
2)在民主墙使用规条的其他地方提到 “干事会” 或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 是指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发展处” 。

理大回复: 学生会无妥善履行校方赋予的责任

理大学生会发公开声明,批评校方制造白色恐怖,又重申干事会“一直拥有民主墙之最终管理权”,“尽管民主墙座落于学校范围内,学校都无从干涉”。并要求校方就事件作公开交代。

理大回复指,香港理工大学所有地方,包括民主墙,均属大学管辖范围之内。学生会在未得校方同意便将民主墙分割一半,设立“连侬墙”及采用新的管理守则,是没有妥善履行校方赋予学生会管理民主墙的责任。理大并指校方在上星期已两次与学生会代表会面,“清晰要求学生会尽快采取行动,将民主墙还原至原来的模式,并采用原来订立及得到校方同意的政策和守则去管理民主墙”,否则校方将严正处理,并会将改为“连侬墙”之部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