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法政汇思:除非用武力 否则限制属不正当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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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收到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报告,建议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或继续运作,以维护国家安全。法政汇思今午发声明,直指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香港民族党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国家安全,否则限制或损害结社自由皆不正当。
法政汇思声明称,对政府建议所提出的法律依据深感忧虑。声明引述欧洲人权法院判辞,认为就推广某种“政治理念”行为本身,而援引《社团条例》第8条“维护国家安全”的理据,从而禁止社团在香港继续运作的合法基础值得商榷。
声明又指,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因“国家安全”而限制或损害结社自由的情况其实非常有限,认为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可以设限,如只有在保护国家的存在或其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免于武力或武力威胁,表明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香港民族党有上述行为,否则限制或损害结社自由皆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