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康反驳梁天琦案言论 重申公安条例违反人权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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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督彭定康早前指梁天琦被判囚一事,显示《公安条例》遭滥用,被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批评,指现时的暴动罪是由英国《普通法》定出。彭定康今日撰文解释,指自己只是批评《公安条例》直接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非判刑本身。
彭定康指,他会重视曾批评铜锣湾书店店东李波由香港被带返内地一事,明显违反法治及香港自治的人;又质疑《人民日报》“是谁(who was it)”,认为它于七警案后批评法治不公,却非来自人权组织或海外数以百万计关心香港的人;最后他直言,香港人担心自治权遭收窄,消减基本权力,令不少有威望的年长以至年轻人,道出另一个故事,以及近期移民离开香港的意见。
他又称,香港政府需要解释为何不依从人权公约,此举难免令人担忧,政府下一步会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