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称若涉国防重大利益 中国有权拒绝移交国民 撑港府依法办事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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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日前发表的人权报告披露,去年10月曾经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一名逃犯,但被特首林郑月娥拒绝,并将该名疑犯移交内地看管。外界关注,政府拒绝引渡及移交北京政府的原因。
身兼立法会议员的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认为,香港没有引渡协议只有“移交逃犯协议”,而根据有关协议,若事情涉及国防、外交或重大公众利益或政策,中方可以拒绝将中国公民移交至美国。她认为港府依法办事,不存在违法。
身兼立法会议员的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坦言,不清楚个案详情,但她指出香港并非国家,因此没有《引渡协议》,只有根据立法会通过的《逃犯条例》中执行的移交逃犯协议。
她指,香港和美国有关协议在90年代生效,而在协议的第三条中,订明了移交国民的规定,如果香港需要移交美国人去其他国家,美国政府可以保留权利,在事情牵涉国防、外交或重大公众利益或政策的情况下,可以拒绝香港移交任何美国国民。
同样,香港政府亦保留权利,如果有人要求移交中国国民,而负责香港外交事务的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有关事情牵涉国防、外交或重大公众利益或政策,香港亦不会将罪犯移交给美国。
她续指如果移交的人士其所属政府,对其罪行有管辖权,并且已经展开起诉等法律程序,香港则有权将罪犯移交内地,因此她认为特区是依法办事,不存在违法。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今回应传媒查询时指,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香港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他又指,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坚决反对美国以任何借口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今日亦就事件作出回应,指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坚决反对美国以任何借口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