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 陈婉娴称没有包容余地 杨岳桥:难与左派暴徒相比

撰文: 李伟欣
出版:更新:

前年大年初二的旺角骚乱事件,陪审团裁定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煽惑暴动罪名不成立,但一项暴动罪成,法官今日会听取求情。工联会荣誉会长陈婉娴于报章专栏撰文,评论有关事件。
陈婉娴在文中指,见到很多文章以各种理由为梁天琦求情,但她认为,作为一个街头运动发起人,本身是应该作好任何准备,形容“像那年初一凌晨的这一类,是确实会‘搞出人命’的一类,就要作好更大的心理准备”;对于有人将旺角骚乱与六七暴动相比,陈婉娴认为,当年是由于社会腐败,“殖民地当权者的压迫充斥著歧视、欺压,前辈们的出发点是贫苦大众的利益。我见不到今天这两个字的背后意义,能跟那些年相比”。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1989年6月4日,当时自己正就读小学二年级,镇压当晚与家人在家中看著电视新闻报道,家人都神情紧张且严肃,鸦雀无声;到翌日上课,有同学带黑纱上课,更有老师在课堂上声泪俱下─虽然当时自己年纪尚小,但已知道“something happen”...(资料图片/吴炜豪摄)

陈婉娴在文中表示,看到一些文章,有人认为梁天琦不是杀人强奸,亦不是贩毒走私,只是年轻人一腔热血,而且主动回港投案,以各种的理由为他求情。但她认为,明白冲动是年轻人的特质,亦同意有人说“没有年轻人的冲动,可能没有今天的中国”这个论点。但陈婉娴指出,冲动不能没有节制,亦不能没有原则。

她指出,若冲动是出于爱护国家,保护民族,对抗敌人的冲动,利益归于人民,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相反,当冲动是针对自己民族、国家,又或是被有心人煽动、伤害人民,则“没有包容的余地”。她又表示,自己对“暴动”二字并非陌生,形容是“当时社会腐败,殖民地当权者的压迫充斥著歧视、欺压,前辈们的出发点是贫苦大众的利益”,却见不到今天这两个字的背后意义,难与当年同日而语,强调两者本质绝对不同。

谭文豪指,以为陈婉娴形容“社会腐败、当权者的压迫充斥着歧视欺压、出发点是贫苦大众的利益”是指现时的社会状况。(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陈婉娴的言论在网上引起回响。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在facebook引述相关报道,反问“左派暴徒工联会在六七暴动时搞出了几多人命?点比?”;另一名公民党议员谭文豪亦指,“放炸弹最有节制”?又引述陈称“社会腐败、当权者的压迫充斥着歧视欺压、出发点是贫苦大众的利益”,以为对方是在指现时的社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