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手机风波】私隐专员回应许智峰七问 解释议员私隐问题

撰文: 蒋钧乐
出版:更新: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向私隐专员黄继儿发公开信,关注政府人员在立法会执行通传及应变职务时,是否涉及监察议员私隐。
黄继儿回应指,有关职务不涉及不公平或不合法收集个人资料,原因包括职务涉重要的公众利益;议员身处环境不属私隐期望高的地方;所收集的资料只是议员在立法会大楼内公众地方位置,并非敏感的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黄继儿昨回应许智峰七问。(资料图片)

黄继儿逐点回应许智峰的“七问”。他指出,据公署向政府了解,公职人员于立法会大楼内执行通传应变职务,目的是协助相关司局长与议员取得联络、了解议员的意见,以及掌握立法会会议进行的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例如相关讨论的内容、议员出席及投票进行的情况等,认为“通传应变职务正是协助政府司局长确保议案能适时审议。”

他强调,公署明白政府人员只记录议员在立法会大楼内公众地方的行踪,那并不属敏感资料,收集的资料与为达至上述正当及合法的目的而言,并不超乎适度。

至于政府记录议员进出时并未征得议员同意的问题,黄继儿指出,公职人员执行涉及重要的公众利益,及其合法的目的通传应变职务,而议员身处的环境不属私隐期望高的地方,加上所收集的资料只是议员在立法会大楼公众地方的位置,并非敏感的个人资料,故不涉及不公平或不合法收集个人资料。

对于针对政府掌握的议员行踪记录是否可合法公开,黄继儿指出,《私隐条例》保障资料第三原则规定,如无有关的资料当事人的订明同意,个人资料不得用于原本收集的目的以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