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撰文重申立场 冀引入民主自决处理中国千年“分与合”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湾出席论坛时,提香港可考虑成立“独立国家”的言论,连日来遭特区政府港澳办、中联办等发声明谴责,事件不断发酵。
戴耀廷今日(3日)则在报章撰文,再次提到有关议题,他表示,希望中国未来可考虑引入“现代的民主、自决、联邦和邦联的概念”。他又指,中国历史上分裂与统一的时期,长度相差不远,而分裂状态下,主权国经常处于敌对战争状态,但文化发展最丰富,他希望自己的想法,可以解决决中国历史长久以来的“分与合”的矛盾,强调是对“中国与香港未来的一些想像”。
戴耀廷于《苹果日报》以“中共舞剑 志在23条”为题撰文,文中再次提到其早前在台湾发表的言论,戴耀廷指,他在台湾的言论认为“中国结束专制统治并建立起民主制度后,中国大陆内各族群,包括港人,可透过‘人民自决’,由族群内每一个人平等地决定以甚么关系与其他族群连系在一起。他们可考虑成为独立国家,或成为联邦的一个部份,或好像欧盟那种邦联的一个部份。”强调有关想法,以前也发表过。
戴耀廷又指,根据汤家骅引述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的人仍可参选立法会,质疑为何不能进一步讨论结束一党专政后的情况;又指,如讨论结束一党专政也要被谴责,是“违背邓小平当年对港人的承诺”。
戴耀廷又认为,“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中国千年历史的规律,强调自己的想法,是希望中国未来“可考虑引入现代的民主、自决、联邦和邦联的概念,尝试处理中国历史长久以来分与合的矛盾。那只是我对中国与香港未来的一些想像。”
戴耀廷续指,港澳办重申坚决主张支持特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勾结,但他看不到自己的言论违反哪条“香港现行有关法律”。他推测,特区政府、亲共政党、港澳办、中联办对他的谴责,是“经过精密部署……为了23条立法造势铺路。”戴耀廷认为,2003年搁置的23条立法版本,亦并未禁制“论未来可能有的选择的言论”,若重启23条立法,必定会比2003年的版本“辣”得多,担忧北京会透过释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三或向行政长官发出行政命令,压制香港言论自由。
此外,包括毛孟静、陈志全、朱凯廸、范国威、区诺轩的5名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联同人民力量、社民连、香港众志昨晚亦就事件发表联合声明,指戴耀廷受到北京、港府及建制派文革式批斗,形容事件是“扭曲他人言论以罗织罪名,更是流氓所为”,呼吁市民捍卫政治主张和言论自由,严防“23条恶法”卷土重来。
而法政汇思亦于今早发声明,认为特区政府、建制派政团及媒体对戴耀廷的指控毫无根据,深表不安,又形容事件是“侵犯言论自由的事宜”。声明指,香港政府有责任捍卫《基本法》第 27 条及 34 条明文保护的言论及学术自由,同时《基本法》第 39 条规定香港政府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法政汇思相信港府向戴耀廷作出的指控,违背关条文的的原则,更会在学术界及市民之间产生寒蝉效应,促请港府撤回就戴耀廷言论发出的声明,并向他公开道歉及停止对他作出恫吓及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