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前特首办将搬迁但问题未解决 田北辰:三年又三年要搬几次?
前特首林郑月娥离任后,政府租用金钟太古广场办公室作为她的“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首两年租金支出逾1,000万元,备受批评;基于办公室租约今年5月到期,其办公室今日(13日)证实会迁往湾仔旧入境事务大楼23楼,利用前入境事务处处长办公室作为她的新“前特首办”。据了解,入境事务大楼的办公室可使用不少于三年。不过,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质疑此举未能解决根本问题,问道:“三年又三年 前特首办要搬几次?”他希望当局能交代每次搬迁和装修开支。
田北辰指,设于太古广场、暂时只有林郑月娥使用的前任特首办公室:“讲足三年系大嘥鬼”。他认为,如今租约结束迁回政府物业是好事,但指:“真系估唔到政府咁多物业,(过去)揾个办公室都咁难。”
他又指,新办公室选址湾仔前入境事务大楼,令他产生一个疑问,因为当初追问政府为何选址月租40万的金钟甲级写字楼时,当时政府解释因为“特首离任后需给予恰如其分的地位及尊重,考虑其身份及礼仪工作”。他提出,究竟是入境处处长的前办公室规格高,抑或相关要求其实可以很有弹性?
不过,他认为最终能为市民省下租金也是好事,但随即又提出一些疑问。首先,林郑在任时,政府曾宣布湾仔海旁三座政府大楼“现址发展为会议展览场地、酒店设施和甲级办公室。”如今计划又如何?
田北辰:基本上无解决问题
他又引述报道指,据了解入境事务大楼的办公室可使用不少于三年,质问;“三年后又用公帑再搬同装修新地方?点解次次决定都要咁短视呢?”他希望政府交代,每次搬迁和装修的开支。他认为,今次的搬迁,基本上无解决任何问题,予人感觉系“风头火势,拖几年再算”。
他重申自己早前的建议,只为最近三名前特首提供办公室,令现时的坚尼地道28号前特首办便足够使用,毋须再另找地方。
李梓敬:难限制使用的特首人数
一直关注林郑月娥的前特首办租用太古广场写字楼的新民党李梓敬认为,新安排是适合做法,认为前特首应该有办公室,但不应在“超豪华写字楼”,政府物业是合适选择。他又说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地段好,因靠近立法会大楼、政府总部,很多活动在金钟和中环一带举行。
至于迁往前入境事务大楼的安排,始终未能解决要另租办公室的问题,若规定现时位于坚尼地道28号的前特首办,最多供三任前特首使用为限能否解决问题?李梓敬认为很难作此限定,因为每一任特首的年龄和任期不能预测。
至于湾仔三幢政府大楼的清拆计划进度,行政署回应指正当局继续推展湾仔北重建项目,以增加会议及展览设施。政府产业署届时会协助位处湾仔政府办公大楼的政府办公室适时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