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通过强制举报虐儿 辩论田北辰“加辣”修正案罕现激辩
立法会今日经过近七小时辩论后,以79票赞成、1票弃权,大比数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草案进入三读前,讨论修正案阶段,出现近期议会罕有的激辩场面。多名发言议员表明反对田北辰就罚则“加辣”的修正案,法案委员会成员、工联会议员梁子颖批评田称因未能加入法案委员会,在大会审议草案时提出修正案的举动;田北辰反击指:“今日系爱国者治港完善立会后,第一次有激烈辩论既会议,市民会觉得值回票价。”
草案通过并刊宪后,有十八个月过渡期再正式实施,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明会为草案中订明的25类专业人士,包教师、社工、院舍人员和医护提供相应训练,相关的指南会因应专业团体的资料做好,料下半年完成。孙玉菡形容通过草案是对保护儿童跨出一大步,未来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感谢议员支持草案。
最终,在三读表决时投下唯一弃权票的田北辰形容,强制举报虐儿机制是他争取多年的“亲生仔”,自己没理由反对,但若然法例不够阻吓作用,对他而言是大打折扣,等同为做而做,他相信将来若再有人神共愤的虐儿个案发生,不举报者或会获得轻判,届时会引起社会哗然。
政府因应意见就草案提修正案,把订明要作举报虐儿的订明专业人员的罚则改为两级制,如指明专业人员违反举报规定,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最高5万元;若循公诉程序定罪,则可罚款最高5万元和判监3个月。
但田北辰指刑罚太轻,未能反映罪行严重性,提出修正案把刑期由3个月提高至1年。
梁子颖不满田北辰提修正案
讨论修正案期间,多名发言议员表明支持政府的修正案,反对田北辰的修正案,指专业人士监禁3个月已是极严重的刑罚,政府的两级制已是平衡各方的利益。作为审议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成员、工联会梁子颖批评田北辰提以未能加入草案委员会为由,提出“加辣”修正案的举措,更点名另一名同样未能加入法案委员会的议员林素蔚,出席法案委员会全部九次会议,提出意见。
法案委员会主席、工联会邓家彪指,监禁3个月已是最好的方案,也是法案委员会的共识,担心罚则太重会做成“机械式举报”,一旦出现滥报,将会分薄调查资源,影响处理真正有危机的个案。
田北辰:爱国者治港完善立会后 第一次有激烈辩论既会议
但田北辰则反驳指,自己有申请加入法案委员会,但未能成功,委员会的共识不代表他:“咁我可以点做?”他又指,“今日系爱国者治港完善立会后,第一次有激烈辩论既会议,相信市民会觉得值回票价。”他指证明议会不是政府“话咩就咩”
另一名法案委员会成员江玉欢也反驳田北辰指,法案委员会欢迎其他非成员的议员表达意见,强调重点是保护儿童,故她今日反对田北辰的修正案。
香港新方向张欣宇认为,提高罚则至监禁一年并不苛刻,质疑是否要过度保护无举报虐儿个案的专业人士。
吴秋北促尽快表决 免生枝节
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工联会议员吴秋北则促请议会同僚尽快表决,他指本来大家都支持草案保护儿童的初心,但如令的辩论越辩越激,担心会因此令草案未能通过,促请尽快进行表决,以免出现“高级红低级黑”。
当表决政府有关刑期的修正案时,田北辰要求记名投票,结果显示80名议员出席,76票支持政府的修正案、3票弃权,政府提出的两级制罚则获通过。田北辰此时示意称他是反对政府修正案,主席梁君彦表示会把其反对票记录在案。
由于政府的修正案获通过,按议事程序,田北辰不能提出其个人的修正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则指,判刑长短不是重点,最重要是指定25类专业人士会因未有举报严重虐儿个案而判囚,认为只要有监禁的刑罚,便会有足够阻吓力。他指,草案的讨论经历一年时间,而指明的专业人士多达十多万人。
质疑“加辣”罚则会致滥报理据
草案通过后,田北辰偕同张欣宇见记者。田北俊重申他提的修正案提高的是最高罚则,不是最低罚则,而过去法判罚的个案基本上没有判处最高罚则,故对有议员称会因为其“加辣”刑则而增加滥报情况,质疑是否合理。
张欣宇也称,田北辰的修正案因为政府修正案通过而失去提出的机会,认为不公道和遗憾。他质疑最高罚则3个月会较12个月更能避免滥报的说法,而政府最高刑期的考虑点,即对洗黑钱和犯毒知情不报罪行最高刑罚都是3个月,但2000年政府已称3个月刑罚不足够,只因为技术原因才不能提高至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