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美国队长2.0马俊文不获减刑 李家超:正常、一般做法
撰文: 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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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今早(26日)出席行会前见记者时,回应有消息指原定昨日(25日)获释的国安罪犯、有“第二代美国队长”之称的马俊文,因维护国安新条收紧涉国安罪行囚犯的提早获释门槛,致未获减刑,成新法例生效后首例时指,犯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罪行,“正常来说”都不会获得减刑,形容这是“一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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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上周六(23日)生效。根据新例,对《监管释囚条例》及《监管释囚规例》 作出修订,如果囚犯是因为被裁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该囚犯获得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否则不得获得减刑。
有消息指,因煽动分裂国家罪成判囚5年的马俊文,原定周一(25日)于塘福惩教所出狱。但由于落实23条的新例生,马未获减刑出狱,为新法后首宗个案。
对于马俊文成为修例后首宗不获减刑的囚犯,李家超表示,有关安排旨在“让所有人都明白,犯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嘅严重罪行,正常嚟讲都唔会获得减刑”,他更形容这是“一般做法”,重申希望市民明白不要尝试从事危害国安活动,“唔好以身试法”。
李家超又指,惩教署署长会按法律处理安排,若有人不满不获减刑的决定,“当然可以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