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买楼叫未婚妻齐供款 一理由坚拒加名 网民撑精明:有咩问题

撰文: 爆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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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香港情侣都会结婚置业打算,大家为层楼也不介意公一份婆一份。但近日有女网民在讨论区发文,指男友欲婚前买楼,并要求女方将来为安乐窝一齐供款,不过当女友要求男方在层楼加名时,男友竟拒绝,令女方大感不满。而该分享更成为网上热话题,惹起网民激烈讨论。

(《香港爱情故事》剧照)

该名女网友近日在香港讨论区上表示,男友近日打算置业,而该物业一半首付由男友支付,其余首付则由对方父母支付。而男友本有结婚打算,更向楼主表示希望将来能一齐供楼。

楼主当时答应,认为“一齐供有咩问题”,但当楼主问男友层楼写谁的名字时,对方竟答只写他自己名,更明言楼主“冇份畀首付”,不明何解要加上她的名字。

为此楼主感到十分懊恼,“唔系讲好咗以后一齐供咩?写我个名又有咩问题?”更指自己又无意跟对方分开,不存在“同佢分层楼”的问题,但楼主也提出了疑问:“如果层楼冇我名,我以后点解仲要咁辛苦同佢一齐做楼奴”。

《香港爱情故事》剧照

网友闻言后对事件反应两极,有网民认为既然楼主未有付首付,未开始供楼即要求对方加名实在过分,认为“你有诚意就供咗一段时间先提出加名”,“你哋结咗婚层楼你自然有一半,点解要写你个名?”、“有咩问题?”,也有网民撑楼主,认为男方太计较要分手,“日后要你出钱供 , 咁其他开支又点计”,还叮嘱楼主男友这样“精明”,钱银处理要“慎重”。

不过,也有网民以过来人的经验分享,指当年两夫妇买楼用联名方式置业,现在想多买一层楼却要交双倍印花税,更提议就算没有加名,也可以签一份协议保障自己。

根据香港法例,假若情侣双其中一方出首付,并共同供楼,即使物业并非由二人联名拥有,只要其中一方能提出有份支付首付以及供楼的证据,也有机会取回部份物业的权益。而为免在分手时出现争执,可以在购买物业前先定协议,说明双方在物业上的权益,以及将物业出售后的利润分配,以保障彼此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