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被迫吸催淚煙涉虐待?漁護署稱需要時提供意見 回覆遺3疑問
《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持续,警方除了在各区均有发放催泪弹驱赶示威者,并多次带上没有防毒面具的警犬到示威现场,触动香港动保团体神经。
《香港01》10月24日去信渔护署,就警犬在催泪气体现场执勤查询,事隔近半个月,渔护署昨(11月4日)回应指,曾与警方作沟通,有需要会提供支援及协助,但未有回应警方是否虐畜、会否对检控警务处,以及有否接获相关投诉等疑问。有动保团体直斥,负责保护动物福祉的渔护署不负责任,甚至有失职之嫌。
警方近日多次帶沒有防毒面具等裝備的警犬到示威現場執勤,期間被迫吸入催淚氣體。日前有動保團體作出聯署聲明,指警方疑違反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使警犬受到不必要痛苦。《香港01》早前向漁護署提出4大查詢,內容包括(一)有否與警方溝通、(二)警方是否虐待動物、(三)署方會否作檢控、(四)有否接獲相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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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催淚煙影響動物不能一概而論
漁護署昨回覆指,過往曾與其他設有工作犬隊伍的政府部門聯合舉辦研討會交流意見,包括如何保障工作犬在執勤期間的福利和為牠們提供適當保護等。需要時會向警方提供專業技術意見,並會派出獸醫為相關的警犬進行檢查和提供適當的治療。漁護署獸醫亦曾為近日在元朗執勤的警犬進行檢查,並未發現異常情況。漁護署會繼續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繫,並提供所需支援和協助。至於漁護署有否向警方建議,為前線警犬提供防毒面具等裝備,漁護署便沒有進一步解釋。
至於有不少獸醫明確指出,催淚煙會影響狗隻健康。漁護署就指,催淚氣體由不同的化學成分組成,對動物産生的影響視乎動物的品種、接觸到催淚氣體的時間長短及濃度,不能一概而論。
麥志豪斥漁護署:不負責任
漁護署回覆,反映署方曾與警方溝通,但未有正面回應警方有否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虐待動物、署方有否作出檢控、有否接獲投訴等3大問題。NPV執行主席麥志豪直斥當局不負責任:「不負責任!保障警犬健康係漁護署嘅職責,佢哋有必要主動介入,唔係等『有需要』,呢個表現好失職。係咪怕咗警方呢?係咪啲警犬死都唔緊要呢?」
他強調不同部門有不同的職責,保護動物福祉是漁護署的職責。縱然目前未有證據支持警方虐待警犬,漁護署都應該主動介入,「佢哋嘅回覆,好似代表漁護署隸屬警署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