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岭狗场虐狗案 浪舍负责人判监10个月 官:假借照顾之名敛财
撰文: 胡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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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打鼓岭坪𪨶的狗场“浪舍”,年初被多名狗义工揭发负责人怀疑虐待狗只,场内出现狗尸,犹如乱葬岗。
狗场负责人昨(10月15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两项残酷对待动物、十一项非法饲养犬只及一项刑事毁坏罪,判即时入狱10个月,罚款10,500元。不过,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爱协)发声明表示非常失望,认为有关判刑过短,未能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起阻吓作用。
今年4月,有多名义工联手揭发打鼓岭坪𪨶狗场“浪舍”怀疑虐狗,警方、渔护处及爱协于场内捡获36具已腐烂的猫狗尸体,环境犹如乱葬岗。警方及爱协在场内救出74只狗、36只猫,大多数猫狗身体健康情况欠佳。
浪舍负责人郑力诚昨(10月15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两项残酷对待动物、11项非法饲养犬只及1项刑事毁坏罪,裁判官陈炳宙判刑时指,狗场内猫狗患病、挨饿,动物尸体腐烂程度短时间造成,批评被告对无视猫狗性命,假借照顾之名敛财,判他即时入狱10个月,罚款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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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协认为判刑过短
爱协就裁判结果发出声明,表示对判刑非常失望,认为有关判监10个月时间过短,与案情的严重性相比,是不合符比例。此案件涉及超过一百只动物,其中36只动物在发现案件时已死亡,生还动物的情况亦十分恶劣。爱协以发生在逢吉乡的虐待动物案件为例,指当时有8只犬只死亡6只生还,被告判入狱12个月。与之相比,浪舍的案情明显是较严重及规模较大,因此判刑必须更重,始能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起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