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养狗】好消息!公屋哥基获批成伴侣犬 与主人刘伯相伴终老
今年2月,华富邨一对七旬老夫妇因被邻居投诉,被房屋署勒令要将饲养11年的哥基犬送走。在市民及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协助下,房署最终暂缓行动。今天(27日),Give Dogs A Home总干事German Lam发文指,老夫妇已成功为哥基申请“伴侣犬”资格,可以相伴终老。
现年76岁的刘伯伯与太太居于华富邨,饲养哥基犬Money已超过11个年头,早已亲如家人。然而,因其邻居近年持续向房屋署投诉,指Money的吠叫声扰民,及影响卫生;令他前后共被扣10分。
房署要求送走狗狗
房署遂向刘伯伯发出通知,要求他于2月8日(即年初四)前送走Money;否则他将因被扣满16分,而须迁出公屋。刘伯曾一度寻找其他狗主收留Money,后因不舍而作罢。后来他带Money散步期间,向其他狗主提及此并求助,引起义工阮先生关注。阮先生将事件分享至Facebook,后引起热烈回响。
邝俊宇议员亦得悉刘伯伯情况,并于年初二向房署发信,房署职员后决定暂缓行动,而刘伯伯则将Money暂托别处,并继续房署争取留下Money。他坦言不舍送走Money:“我哋终身伴侣……想养佢直至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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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成功争取“伴侣犬”资格
事隔数月,民间组织Give Dogs A Home总干事German Lam今天(27日)在Facebook发文,宣布刘伯伯已成功申请Money为“伴侣犬”,可接回牠继续同住,照顾牠终老。林先生在帖文写道:“搅左好耐,房署诸多借口及理由”,并祝福刘伯从此安居乐业。
邝俊宇曾指,房署对申请“伴侣犬”的资讯透明度不足,亦没有鼓励合乎资格的住户作出申请,不少住户(包括刘伯在内)因未得悉详情而错过申请。
根据房署资料,未经同意在出租单位内饲养狗或农畜会被扣5分,除非该狗只为服务犬,包括导盲犬及伴侣犬。租户须由医生或心理学家证明“极需要狗只作精神支柱”,其爱犬才可获批为伴侣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