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l talk】情人节请别给我送花 瓶中玫瑰最邪门 意思竟是...

撰文: 黄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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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花,但我不爱收花。

女人赏花,跟男人初次欣赏女人一样。一切关乎视觉引导,看到美丽的事物,就自自然然被吸过去。偶尔经过花墟,还是忍不住定睛几秒。收花时,还是藏不住微微上扬的嘴角。

曾几何时,我亦是个爱收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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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生日、毕业礼(尚未遇到男人向我求婚),这些都是收花的季节。人大了,虚荣心没有随之而增长。反观,当初的兴奋感,某部份纯粹因面子带来的满足。

自古把女性比喻成花的例子多不胜数,如花似玉、花容月貌、国色天香,通通将女人捧上天,赞美她们像花一般的娇美,与此同时,亦为女性的美定下一概而论的标准。

徐志摩于1924年所写下的《沙扬娜拉十八首》最后一首: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 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 沙扬娜拉!

诗的伊始,以水莲花被风轻吹时的状态,来描绘少女低头时的娇羞之美,让人由怜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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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与女人的连系,要不极好,要不极坏。残花败柳、明日黄花、水性杨花,通通都把女人贬得一文不值,像花衰落时的无奈。 

叶绍翁的《游园不值》:

应怜屐齿印苍苔

小扣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

一枝红杏出墙来

以盛开的红杏延伸出墙时的形态,比喻女性按捺不住深闰的寂寞,初尝偷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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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用花比喻女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来比喻女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来比喻女人的是蠢才。”
英国文学家王尔德

我大概是第58万个蠢才,这年头仍在思考著没结论的事情。回归正题,继续解释为甚么我不爱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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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妳也是自称“爱花之人”,惜花和爱花是两码子的事。自认未做到“惜花”,所以花对我而言,还是止于远观比较好。妳我都清楚,一束鲜花的命运,好命一点,会被放在花瓶之中滋润著,待好几个星期,便安详离去。倒霉的话,被拍下“遗照”,上传到社交网站冲一下人气,便放在不阻碍视线的角落,待枯萎,就扔掉。每每看到花瓣从盛开到褪色、自然脱落的过程,都有种于心不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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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终有时

有见及此,人们发现了送干花是一个新的选择。的确,干花有一种带沧桑的美感。有天,正看著干花发呆,我发现她脆弱得很,毫无生命力的停顿。失去原来的色泽和质感,即使环境再美,她亦只能像一潭死水的永远沉殿。深信生有时,死有时,这是人的生死规律,花开花落终有时,本该如此,又何须强求呢?恍如植物人的生命,是生活还是生存?现在的情况是,你把她在好端端时硬要倒吊,又烘干,何苦呢。若妳把花看待成一个生命,那就是满清十大酷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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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低估过人类的欲求不满和潜能,于是成就了保鲜花的诞生。1991年,法国生产一项新技术,利用有机保存液让鲜花在自然形态下保留三至五年的时间不等,经染色处理后的保鲜花更可以演变出百种不同的色彩。老实说,保鲜花虽美,总是有种“胶”的感觉。就像街头上看到的一群“范冰冰”,猜想是出自同一位医师之手。美归美,就是不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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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中,在B12星球里的玫瑰,是属于他独一无二的一朵。《美女与野兽》中,那朵被诅咒的玫瑰,需要真爱来拯救。或许受这些故事所影响,人们又一窝蜂地把单支玫瑰塞在玻璃瓶里头。从未收过,亦不觉得美。整个设计寄意送花者向心仪女士表白:“妳就是我眼中那独一无二的玫瑰。”不否认我的思维会间中脱轨,在我看来,就变成“妳就当只属我的玫瑰吧。”这是多重负担的承诺。那朵被困在玻璃瓶的玫瑰很可怜,没朋友、也没私隐,单纯是另一人的附属品,比花瓶更花瓶。很邪门。

花,在她的群体中仍能绽放独有的光彩。女人,从自身散发出来的魅力就是美丽。不论是满天星,抑或是玫瑰,从来都没有主角或配角之分。

每次旅行,都希望走到有花海的地方看看。

每天都带著一支小小的万花筒,折射出像花一般的幻境,即便一块碎布也是美丽的。

衷心希望,花店店主不要把我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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