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工作暑热警告生效 劳工处提醒雇主及雇员采取防中暑措施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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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天气持续炎热,劳工处于下午两时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提醒雇主及雇员在警告生效期间采取适当措施,预防在酷热天气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劳工处提醒,在户外或没有空调的室内环境工作的雇员会面对高水平的热压力,中暑的风险亦相对较高。雇主应评估雇员工作时的热压力风险因素,采取所需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编排工作时段、设置遮荫上盖、提供通风及散热设备、提醒员工适时补充水分及休息。
当工作暑热警告生效时,雇主须参照《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提供的准则和建议,雇员亦须遵照指示按时休息。根据指引,当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时,中等劳动的工作者每小时需休息15分钟;重劳动者需休息30分钟,而极重劳动者每小时要休息4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