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间女子当街遭丈夫砍杀身亡 死者妹:姊姊忍受家暴14年
2023年7月20日晚11点,广州市荔湾区沙洛工业园门口,周云霞被丈夫赵留超连续捅刺多刀,失血过多后当场死亡。当天是周云霞与赵留超进入离婚冷静期的第13天,也是这场有家暴的婚姻,存续的第14年。
死者周云霞的妹妹日前接受《北青深一度》专访,除了讲述周云霞当时遇害的细节,更质疑当初周云霞被丈夫赵留超根本不愿跟姊姊离婚。她指控,赵留超先假意同意离婚,骗取协议中“暂由男方保管”的40万元(人民币,下同),然后再反悔。报道刊出后,再次引发内地网民对于“离婚冷静期”的愤慨,纷纷质疑设置冷静期的必要性。
广州女长年遭家暴 离婚冷静期遭丈夫当街杀害 4男阻拦同被捅伤
据此前报道,周云霞一家来自广东湛江,十多年前,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周云霞认识了来自河南的赵留超,随后与他堕入爱河。然而,赵留超在当地无所事事,家人并不同意两人交往,到后来周云霞怀孕,跟随赵留超去了河南,两三年没有和家中联系。
直到几年后,生下一名男孩的她回到广州工作,不过日子仍然过得艰难,赵留超还有家暴行为,“连打个电话,男方家也嫌她花钱”。而遭遇家暴后,周云霞亦因赵留超以家人相威胁,从而不敢报警。
2023年春节,经再次被家暴后,周云霞终于报警,但还是不敢让警察将丈夫带走。至7月,在一次争吵后,她再一次提出了离婚,结果赵留超答应,但就提出了苛刻的条件。为了能顺利离婚,周云霞答应了,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后,便将自己存下的40万元血汗钱全部给了赵留超。
然而,二人进入离婚冷静期后,赵留超突然反悔,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周云霞与其见面,还扬言要杀害其家人。
7月20日,周云霞和小玲带着赵留超威胁她们的聊天截图报警,而赵留超得知后,威胁周云霞当晚必须见面,后者为了不连累家人遂同意,并在其哥哥等亲友陪同下到广州市荔湾区某工业园门口路边等候。当晚11时许,赵留超来到该处后,径直走向周云霞,被周云霞哥哥等亲友等人阻拦。然后,赵手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疯狂地捅向他们上身要害部位,导致多人受伤。逃命期间,周云霞不慎摔倒,赵即持刀对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多刀,直到被周云霞亲友阻拦。
周云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周云霞符合被锐器作用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周云霞哥哥右胸部、左前臂等处被刺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其余三名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小玲表示,为了防止周云霞被打,当时其兄叫了几名赵留超不认识的男性朋友过来,他赵留超到场后就直接拿刀捅人,一句话都没有说,“5个男的按著他,都夺不走他的刀”。
案发之后,周云珠在姐姐的包里找到了那份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两个孩子归男方抚养,房子归长子所有;共同存款40万元暂由男方保管,于领取离婚证之日男方给付女方20万元;领取离婚证之前男方若有殴打、辱骂女方的行为,需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周云霞的银行流水显示,2023年7月6日,也就是提交离婚申请的前一天,她将账上的30万元存款转入了家婆李月美的帐户。
周云珠认为,赵留超利用“离婚冷静期”,先假意同意离婚,骗取协议中“暂由男方保管”的40万元,然后再反悔。姐姐告诉过周云珠,7月7日提交完离婚申请后,赵留超立刻改口称:“离婚你想都不要想”,并再次动手打了周云霞。
杀妻丈夫等待开庭 死者因地方风俗无法下葬
目前,这起杀人案已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开庭。案发半年后,周云霞的骨灰仍暂时安置在广州的佛寺内。外嫁的女儿不能回娘家下葬,这是湛江本地的习俗,老家的长辈不敢违背当地风俗。在与赵家父母的通话中,对方要求开具谅解书才允许周云霞安葬在夫家。
在这场事故中,周家大哥左手臂的手筋断裂,如今握拳仍有困难。他失去了原本在工地上的工作,现在每日坐在老家的门口晒太阳发呆。周云珠也无法从那晚的伤痛中走出,她反复问自己,如果辨识出流血部位是心脏、如果医生来的再快一些,“姐姐是不是就不会死”。
挽救超高离婚率 内地“离婚冷静期”再次引起网民抨击
周云霞的悲剧再次引发内地网民对“离婚冷静期”的愤慨。2021年1月1日起内地实施的《民法典》,对两愿协议理离婚登记者,设置30日“离婚冷静期”规定,目的是希望当事人在法定冷静期内,静下心来理性思考是否真的决定或同意离婚,避免因生活琐事或一时言语不合而冲动离婚并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此“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仅适用于登记离婚即两愿离婚,于诉讼离婚并不适用。
离婚冷静期设置后,内地离婚的程序也改变。民政部颁布《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离婚登记,将历经“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5个程序。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民政局为落实《民法典》及民政部对婚姻登记制度、程序的重大调整,修订《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于2022年1月1月起实施。
中国法律中难认定的“家暴” 和难申请的“保护令”
周云珠透露,姐姐曾在事发前咨询过离婚诉讼律师,为协议离婚的失败作准备。律师建议她搜集伤势照片和家暴报警回执,但赵留超有检查周云霞手机的习惯,周云霞并没有保留下足够的证据。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许华萍认为,虽然《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家暴这一事实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仍然面临著“认定难”的真实现状。
根据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女性的家庭暴力发生率是24.7%。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比例低,仅20%左右;将家暴作为法定离婚情形直接判决离婚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是存在家暴情形的离婚诉讼案件,依然受到审理期限的限制,过长的离婚周期和繁琐的离婚程序增加了受害者在离婚期内再次受到伤害的可能,加剧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权益保障困境。
许华萍介绍,对于处于离婚阶段的妇女而言,若其持续面临人身威胁,最佳的保护方式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但在实践中,与婚姻家庭民事案件数量相比,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数量占比较小,部分家暴受害者选择通过公权力救济意愿不高,这一制度在家暴案件中尚未成为受害者熟悉且能使用的自卫武器。
事发当晚的那一次报警中,周云珠曾要求值班警察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警察没有正面答复,话题就此终止。在事后的对质中,周云珠问对方:“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保护令要去法院申请?”派出所负责人的说法是,我只知道我业务范围内的事情。
许华萍认为,受害者举证困难、证据认定标准不明确、送达和执行难、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不足等,都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例如《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列举的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等证据,大多数当事人无法提供,导致保护令申请常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